乐清人大一年三“考”副市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07:58 法制日报

   “大考”前先摸底再开法律课

  记者了解到,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这一举措时并非所有人都举手拥护,方案刚刚形成时,外界就有一些反对的声音。

  有人认为:“人大常委会这回是把政府给管起来了。”还有人则表示质疑:“上级没有安排要这样做,为什么惟独乐清要这样干呢?”

  对于这些反对意见,赵乐强都是一笑了之。他认为,一项措施的出台,有反对意见很正常,而且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赵乐强说,我们推出这项举措有3个目的:打造阳光政府,让全市人民看到政府的具体工作和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监督其实就是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最大支持;一年三次监督其实就是三次“加油”,通过不断的鼓劲,使政府组成人员在工作中获得集体智慧并得到大家的尊重,防止工作懈怠,树立政府威信。

  “金箍套在头上,刚开始是不习惯的。”当地一位官员这样说。

  也有人质疑这一举措的法律依据。

  赵乐强认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的举措有足够的法律依据,符合监督法,没有跳出这部法律的框架。

  在9月28日的会议上,乐清市委书记黄正强说,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的创新举措,符合宪法和监督法的精神,是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有益尝试,也是人大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这项新制度对于人大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对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促进工作效率提高有积极意义。

  赵乐强介绍,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一考”副市长后,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一号公告提出了9条重点需要解决的意见。

  在9月27日举行的“二考”副市长会议之前,乐清市人大常委会还特意作了两大安排: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所有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用一个月时间对各分管副市长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以便在会议上做到清楚明白,有的放矢。

  为烘托监督的氛围,为“二考”会议造势,乐清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给该市四套班子讲解监督法。“上课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那意味着人大常委会的第二轮‘考试’又要来了。”赵乐强说。

   如此监督形式就是一种进步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两考”副市长的消息在网上传播后,也赢得了网上的一片好评。

  乐清民情工作室的一位“楼主”称,不论能否取得实际效果,能把副市长“拉”到会场如此接受监督,就是一种进步。

  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胡经琨在现场听取了各位副市长的汇报后认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推出此项举措,实行监督公开,这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实行监督的重要形式。

  “该举措拓展了人大常委会监督的空间,有利于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责任感,对推动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效能政府和阳光政府的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胡经琨说。

  谈到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新举措的长久性,赵乐强说:“这种形式成本低又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要求,顺应了百姓的需求,它会有生命力的,必定会向前发展,应该坚持下去。”

  本报温州10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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