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障和权利的纬度助推社会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17:14 《廉政瞭望》杂志

  □文张若渔

  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 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毫无疑问,今日中国的一个显著进步就在于“社会”从国家框架中崛起,在政治、经济主导的现实格局中终获一席之 地。从梁漱溟先生“个人永不被发现”的喟叹,到举国上下对社会建设的孜孜以求,其间的发展和进步不言而喻。

  社会建设的核心在于民生。天下之事,民生为大;利益分殊,民生为先。从经济一维的单兵突进到政治、经济、社会 的齐头并进、和衷共济,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普世价值相召唤,今有近30年的经济繁荣做铺垫,改善民生恰逢其时、万 众归心。

  改善民生无非要在两方面潜心改造:一则是物质意义上的“保障民生”;二则是精神意义上的“权利民生”。就前者 来说,建立周全、系统的民生保障机制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充满安全感的社会,而民众安全 感的由来又必然与政府的作为息息相关。只有基本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 的全面覆盖并在此基础上稳步提升保障品质,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各种各样的社会风险,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

  就后者来说,我们理应认识到,民众“权利短板”现象已构成建设

和谐社会的最大掣肘。既要改善民生,平等赋权当 无可规避。教育权、就业权、医疗权、住房权、最低保障权等等是公民当仁不让的一项项宪赋权利,尊重和满足这些权利吁求 是公共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事实已经无数次证明,社会强则国强。一个强大、自足、生机勃勃的公民社会是国家得以持续繁荣的基石,是所有社 会治理形态中最节省成本的一种。今天,执政党对“社会建设”的念之再三和戮力为之,在直面现实的勇气和智慧之中,为国 家和社会承诺了一个漂亮的未来。一个开放的、富足的、生龙活虎的公民社会在我们眼前徐徐展开,诚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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