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窗户坠楼 伤者起诉雇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10:15 BTV《特别关注》

  文稿作者:李丹

  写稿日期:2007-11-08

  【导语】梁先生受涂先生的委托,在安装防护窗的过程中不慎坠地摔成重伤,至今还坐在轮椅上。事后涂先生仅付了 1000元作为对梁先生赔偿,梁先生不服,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

  【正文】原告梁先生由于行动不便,没能亲自来到法庭。他诉称,今年3月,在给一家住户安装防护窗时,不慎从二 楼摔了下来,头部着地。后经医院诊断为颅脑闭合性损伤,腰椎骨折,至今还坐在轮椅上。梁先生认为,自己受雇于国林塑钢 店的老板涂先生,自己是在工作中受的伤,因此老板涂先生应该偿付他的医疗费用。

  【同期】原告代理人

  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正文】梁先生要求涂先生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0万余元。对此,被告涂先生有着自己的说法。

  【同期】被告涂先生

  【正文】涂先生辩称,他只是介绍梁先生去干活,二人之间并不是雇佣关系,所以不应该为梁先生受伤一事负责。为 此,涂先生还找来证人帮着证明。

  【同期】证人

  【正文】经审理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梁先生与涂先生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各执一词, 谁都没有充分的证据,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后才能作出判决。梁先生的代理人告诉记者,正因为当初梁先生没有与涂先生签定 书面的劳动协议,只是口头应允,所以现在难讨赔偿。反之,涂先生到底是介绍干活,还是雇主,他本人也很难说清楚。此案 虽然没有了结,但是有很强的警示作用,提醒大家无论是受雇还是雇佣他人,都应签定

劳动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李丹龚飞陈爽报道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走进城市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