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毒枭在昆明受审称大陆刑法不适合对其判决(5)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09:26 台海网

  针对以上说法,公诉机关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其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本案在适用法律方面完全不必要再争执,至于一审判决的定罪量刑,公诉机关则认为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认定及量刑准确适当。

  就在钟万亿提出以上疑义的同时,钟溪洲的代理人也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其认为,就现有的所有有罪证据,根本不能证明钟溪洲参与贩卖毒品这一犯罪事实。

  “从犯”不服 “我不知道那钱是干什么用的”

  在钟万亿以及钟溪洲向法庭提出疑义之后,钟万亿的另外2个同伙也对一审判决提出了疑义。因与钟溪洲一起到泰国支付部分毒资而受到牵连的刘文嵩称,直到事发前,他还不知道当时所带的钱是用来支付毒品债务的,之前他所了解到的情况是用来购买家具,所以在主观方面,他没有犯罪的故意。而后来所取的半块毒品,因怕被泰国警方抓获而放弃,最终没能给社会造成大的危害。“最多也只能算是犯罪预备。”其代理人说,至于后来这半块毒品是如何被运到台湾被查,刘文嵩一点也不知情。基于以上理由,刘文嵩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甚至有些认定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同时,王俊鹏在回答公诉机关的提问时也表示,就本案所指控的案件事实,当时他确实是去了泰国,但完全是为了另外一桩毒品生意做准备,后来因为本案案发,导致那一起生意也没做成。所以,本案中指控他当时在泰国负责这一单毒品生意,与客观事实不符。

  最后,主审法官称,由于该案属于重大复杂案件,需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改日再作宣判。

  上一页

[上一页] [1] [2] [3] [4] [5]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走进城市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