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律师周立太:讨薪者仍欠500万律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15:51 新民周刊
民工律师周立太:讨薪者仍欠500万律师费
不知从何时起office已成了农民工的第二“战场”

民工律师周立太:讨薪者仍欠500万律师费
律师周立太案卷堆积如山,堆在他心头的还有“弱势群体”欠他的500万

民工律师周立太:讨薪者仍欠500万律师费
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劳

民工律师周立太:讨薪者仍欠500万律师费
辛苦一年回乡过年的农民工兜里的钱多些,也许肩扛的包裹会轻些

  “债主”周立太

  2003年10月24日下午5点多,温家宝总理乘坐的面包车,疾驰在三峡万州库区蜿蜒的公路上。当他来到农舍,农家妇女熊德明有些腼腆地说:“总理,我想说说我家里打工的事。”熊德明进城打工的爱人,有2000多元工钱被拖欠了一年,娃儿们的学费交不起。温家宝双眉紧锁,沉吟片刻后说:“一会儿我到县里去,这事我一定要给县长说,欠农民的钱一定要还!”当天夜里11点多,熊德明和丈夫拿到了被拖欠的2240元工资。

  相隔4年后的10月,周刊记者来到重庆市万州区的周立太律师事务所万州分所,采访有“民工律师”之称的周立太。迄今周立太接手的拖欠民工工资和工伤赔偿案件,已达7000余件;但他被委托人拖欠的律师代理费已有500万元之巨。“社会”拖欠民工,民工委托律师,律师打赢官司,民工拿钱走人,律师追讨无门。周立太自叹:我比弱势群体更弱势。

  学者评论:“周立太现象”反映了中国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如何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社会现实问题,周立太用法律知识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自己却陷入了民工失信的困局。

  这是当代中国的一个法律怪圈。究竟是谁欠了周立太,周立太的法律出路又在哪里?(陆幸生)

  谁欠了周立太?

  周立太大声对着我说:追讨律师费不仅是律师的责任,也是政府的责任。我们是要纳税的。谁空喊高尚,谁到老子的律师事务所来,老子给他两个案子,看他做不做,“不生儿不知屁股痛”。

  撰稿/陆幸生(记者)

  “狗日的”川骂迭起

  有着“民工律师”称谓的周立太,2007年8月16日在个人博客上抒发自己的愤慨,题目是“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内容梗概如下:

  王天松等60余人,是分别来自四川、重庆、广东、江西等不同地方的农民工。他们于1991年5月至2004年5月先后应聘到东莞一家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分别从事模具、仓管等不同工作。 2005年11月2日,该公司老板携款逃逸,公司停产;欠员工工资百万余元。60余名员工推荐余代中等5人为诉讼代表,并与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指派周立太律师及唐毅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合同约定:签订合同时,支付律师办案差旅费2.5万元,案结后,按实际赔偿数额的15%支付律师费。签订合同时交纳的2.5万元在应交纳的律师费中予以扣除。办案所需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承担。……案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由用人单位支付王天松等人70余万元经济补偿金及拖欠工资。

  经过我们一年多的艰苦努力,东莞市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案件最终得以全部执行。接到法院的通知后,王天松等60余名当事人于2007年8月15日上午赶到东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赔偿款。得到诉讼代表的通知后,律师事务所即安排深圳分所财务人员谭英建前往东莞法院,协助各当事人领取执行款,同时收取约定的律师费。

  在法院分发款项的现场,各当事人应领取的款项全部由法院及相关人员划拨至当事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并未分发现金。王天松等60余名当事人全部领到赔偿款以后,即各散五方,对于律师所派去的财务人员提出的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应收的律师费请求根本不予理会,当事人应当缴付的7万元律师费化为泡影。

  我气得要跳楼。

  周立太在博客上署名,并写下撰写这些文字的时间:2007-8-16 172100。后边的括号里,是3个月来阅读了全文的读者数量:5300,其中345人做了回复。

  署名“断剑无锋”的回复写道:周律师,不管谁对谁错,首先有一点你公开辱骂别人是不对的,很不文明,污辱了别人,侵犯了别人的尊严。本人认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下民工不付费固然有错,你有追讨费用的权利,但不能骂人,请你向这些民工朋友公开道歉!

  署名“SJ”的回复写道:钱收不到白辛苦了一年赔本的生意,骂一声狗日的竟然不对了﹖不骂是虚伪我看应该骂。

  署名“笑面佛”的回复写道:十分理解周先生的心情,也十分理解民工的心情。本应属于民工的工资,还要分出一部分出来给周先生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费,是不是有些不合理呢?周先生大发雷霆,你不觉得应该发在那个老板身上或者是“社会问题”身上吗?社会的法律救助到哪里去了?

  署名“政府啊”的回复写道:人要生存啊好不容易中国有一个周律师为农民工争取饭钱然而谁为周律师讨饭钱啊农民工兄弟们爱护周律师啊以后看还有哪个周律师为农民公兄弟讨饭钱

  我与周立太取得电话联系。周律师在电话那边瓮声瓮气地给了我一个地址:重庆两路口皇冠大扶梯旁边中华广场13楼。待我下飞机,乘车来到“大扶梯”,右侧即中华广场大厦,而前方就是浩瀚长江。独特的“大扶梯”,当初大概就是由江岸向上攀爬到街道形成的陡坡而得名的。大扶梯者,在今日也就是十字路口的地下通道了。

  周立太在办公室等我。这位当年仅上过两年小学,种过地、当过兵、打过工,现在除了台湾地区和内地的西藏,官司打遍全国的律师,说话的确嗓门大,口气冲。前些年曾有当地媒体采访,说周立太讲话“川骂迭起”。今日眼前的他“川骂”如故。通俗地说,也就是将太阳的简称“日”,做动词用。

  交谈间,一份公函传真而来。发传真的是“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经济政治部”,内容是:

  美国驻华大使馆劳工事务官员B.L先生希望在11月6日星期二下午3:30拜访立太律师深圳分所,如果你本人不能前往,我们希望与其他律师见面。谨请你安排。

  领事馆副领事将一同前往拜访。

  周立太跟我说,以前碰上这样的“外国事情”,我们有关方面是有专人“跟着”的,后来这样的事多了,也就没人“陪”了;要问为什么?“我历来按规矩出牌,不犯错”。

  “弱势群体”欠我500万

  周立太办公室的窗外,是长江,一派水汽蒸腾。

  如同所有律师的办公室,橱柜里是法律书籍,书籍前边斜靠着的,是主人和若干名人的合影。书籍文字当然是已经凝固为社会规则的法律解读,名人照片则在应对观者眼光的时候,引动着某种“世俗”的效应。手提电脑放在桌上,两边是层层叠叠的文件。

  同样如许多律师办公室,墙上悬挂有名言题词,周立太椅子的右侧,一副立轴:铁肩担道义。对面墙上,是一张纪录片电影的广告,深灰画面已经接近了“黑”的程度,上面竖写两个大字:挣扎。

  周立太让人拿一本“立太律师”的“画册”给我。我注意到,这位事务所工作人员是位残疾人,他的一只胳膊“完整”,也就是前端有手,而另一只,在相应的位置,一无所有。周立太介绍,我给他打过官司,后来就跟着我了。他指着事务所介绍画册说:我的基本情况,写在上面了。

  周立太,男,汉族,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资格证号(90)司律证字117,律师执照证号9790111709,中华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国情研究会会员,中国致公党党员。

  周立太于1956年6月4日出生于重庆市开县五通乡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仅读过小学两年级。1974年到西藏参军,1979年复员回开县务农。1980年去湖南安乡县砖瓦厂打工至1983年,在此期间自学法律。1983年返回开县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986年参加全国律师统考,取得律师资格。2001年6月经批准在重庆设立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

  我拿出携带的报纸,说:10月28日全国人大刚刚宣布有关修改文件,“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允许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周立太立即听懂了我的问题,他回答:我的事务所名字叫立太,但是三个人合伙的,“这早就可以了”。

  对周立太说,因为那篇“狗日的”博客,引起的关于打官司是不是要付钱的议论,其实是个层面非常低的常识问题,吃饭掏钱,住店付账,商业社会,根本无需讨论。周立太回答,本来就是。他说,我怎么从一个农民,成为一个“民工”律师,我博客上有“周立太前半生”,里面说得很清楚了(事后查读,该“前半生”计有15万多字)。我要说的话还要怎么才算真实的呢?“我不是雷锋,也不是‘高大全’。我仅仅是个律师,拿人家钱财帮人家消灾。”

  周立太继续说道,我先向你介绍一下我“这些年办的这些个事”吧。他说:从1996年5月开始,到今年9月,10多年时间,我和我的事务所共计代理了7000多件案件,一年也就是700来件。我律师事务所总部在重庆,深圳有个分部,万州在9月也开了个分部,包括内勤什么的,50来个人,忙不过来。在“立太律师”中的类似表述是:1996年至今(2005年5月前),周立太先后代理了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工维权案件5000余件。以数字推算,在近两年间,周立太律师事务所每年代理的案件,大致在千件左右。

  周立太代理的“劳工维权案件”,约为四个方面:工伤赔偿案2200余件,追讨拖欠工资及加班费等案3000余件,追索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案1000多件,还有民告官的诉讼案件。

  周立太特意说到代理工伤赔偿案的“漫长时间”:先是行政部门仲裁,再到打官司,一审、二审,验伤、认定、复议、判决,这一套制度程序是规定的,一环不能拉,一环不能缺,“前后总计1074天”。代理这样的案件吃力不讨好,“代理律师差不多得陪上将近3年,这人力成本就高;时间长,时间也是成本呐,同样时间能办两件案子,肯定比办一件划算,能收入两笔律师费嘛。”而且,“还得罪人,得罪老(多)人了”。

  说着,周立太嗓门大起来:以前有篇报道,说是为了迎接什么会议,在一年里某个律师代理“结案”了多少多少案子来“献礼”,一年结那么多的案,可能么?走程序还走不完呢。带着川味的粗糙字眼又从他嘴里奔出来了:说这话的人是猪,发表这话的人也是猪。

  我把话头拉回来,问:到现在,人家还欠着你多少律师费?答曰:500多万。“都说自己是弱势群体,我被弱势群体欠那么多的账,我又是个什么群体?更弱群体?”

  我说,你得去追讨呀,这是你的劳动所得,是你的钱。周立太马上回答:债户遍布全中国,我怎么去讨?人手这么紧张,就是有人,讨债的差旅费又在哪里?坐火车,票便宜,可吃饭的顿数多,乘飞机,倒是不花饭钱,可机票贵。“我的当事人,多是穷人,住在山上乡下,电话半通不通的,就是通电话也不敢打,那是通知他赶快逃走。去的人还要长途换车,来回折腾,我掏5000元去追2000元,还不知道能不能碰上人,不知道能不能讨回来。这买卖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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