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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与反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18:21  经济观察报
  

  2003年6月18日下午七点,我和《南方周末》记者师欣正在天津收容遣送站和一个投奔到此的山东日照的男孩聊天,后面墙上的电视里突然传来新闻联播播出收容遣送制度即将废止的消息,我转过头看到电视里的画面,一下子惊呆了!尽管此前我已经知道国务院法制办在加班加点研究新的救助方案,但还是没想到这么快。

  此刻,我心中百感交集:有无限的欣慰,为这样一个充满希望的年代,也有深深的失落——我们期望的违宪审查制度可能就此搁浅。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我情不自禁地在日记本上写下几个大字:我爱你,中国!

  我们的行动收到了很多人的鼓励和支持。其实,我们做了什么?我们做的太少了,我们只是提交了一份建议而已,却得到了如此多的支持,我们内心充满了感激。我们知道,我们并不能做出多大贡献,收容遣送制度废止是千千万万公众关注和呼吁的结果,作为法律人,如果说有什么贡献的话,那就是让“违宪审查”这样一个法律概念大众化了。我们的建议触及了民族心灵深处的伤痕——城乡之间公民权利在法律上的差别和由此引发的人与人之间的歧视和侮辱——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到了该解决的时候了。

  收容遣送制度废止是孙志刚的年轻生命换来的,真正永远值得纪念的是孙志刚,正如《南方都市报》评论所说的,孙志刚已经成为一个符号,一个象征公民权利的符号。我们相信,这个符号将永远深深地镌刻在公民心中。孙志刚事件已经成为一个里程碑,一个公民权利史上的里程碑。我们相信,这个里程碑,将会永远提醒我们,要珍视和争取公民应有的每一份权利,推动中国的政治文明、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

  我们的责任

  2003年开始,一群年轻的法律人上路了。当年10月,我们提交收容遣送制度违宪审查的“三博士”和张星水律师共同注册成立了一个专业维护公共利益的组织,开始名字叫阳光宪政,2005年更名为公盟。公盟是一群理想主义者的聚居地。

  我们通过典型个案推动法治进步,同时也推动公众对相关制度的关注,在法律援助成功的同时推出有关制度变革的建议。我们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就重大事件发出理性、建设性声音,参与人大选举,就某些制度性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游说立法机关改变某些不合理的制度。我们所有行动都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推进依法治国和政治文明,捍卫公民权利自由,拓展公民社会成长空间。

  通过个案推动法治进步,我们一直在努力。2003年7月到10月,为了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拓展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空间,我和张星水律师与朱久虎律师一道参与为河北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先生领导的大午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辩护,后孙大午先生缓刑释放。此后的诸多倍受社会瞩目、有助于推进法律和制度进步的案件,我们都在参与。

  通过参与公共事务推动民主进程,我们从不放弃。2004年1月,我国即将修订宪法之际,我们一群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成了 《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提出了全面修改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使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权保护体系的建议,在征集学者签名,召开研讨会之后,递交给全国人大。2005年,我们开始信访问题调研,在现实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推动基层政治体改革的建议。在调查过程中,我像普通上访者一样被拦截殴打,这次承受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上访者遭遇的苦难。2007年,我们的研究项目包括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问题,征收法草案制定,户籍制度改革问题等等,通过游说人大代表推动立法进程。

  所有这一切是为了内心深处的正义。我们不仅是为了推动个案正义,不仅是为了某个具体制度的改进,而且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责任。优秀的公民们能够成长为一个健康的代表良知和正义的力量,公民社会能够健康发展,这是中国面临的艰巨的历史重任。也许我们没有资格担负起这份责任,但我们需要起码的对这个民族的责任心。这是一群幸福的人,为着一种纯粹的理想,我们一直在努力。

  (许志永 法学博士、大学教师、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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