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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矿难每名遇难矿工补偿21.5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07:57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山西洪洞12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山西洪洞“12·5”矿难善后工作组了解到,“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补偿标准为每名遇难矿工21.5万元。截至目前,已有72名遇难矿工的家属领到了补偿金。 据洪洞县副县长赵双宝介绍,每位遇难矿工的家属可以得到2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1万元的往返路费和埋葬费、5000元的殡仪费用,共计21.5万元。目前,“12·5”矿难善后工作组已经和102名遇难矿工的家属取得了联系,72名遇难矿工的家属认领了遗体并拿到了经济补偿金,其中19人已经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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