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每名遇难矿工家属可获补偿金2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0日15:40 新华网

  新华网山西洪洞12月10日电 (记者 王炤坤 滕军伟) 记者10日从山西洪洞“12·5”矿难善后工作组了解到,“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补偿标准为每名遇难矿工总计21.5万元。截至目前,已有72户遇难矿工的家属领到了补偿金。

  据洪洞县副县长赵双宝介绍,每位遇难矿工的家属可以得到2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1万元的往返路费和埋葬费、5000元的殡仪费用,共计21.5万元。目前,“12·5”矿难善后工作组已经和102名遇难矿工的家属取得了联系,72名遇难矿工的家属认领了尸体并拿到了经济补偿金,其中19户已经返乡。

  山西省代省长孟学农要求,善后工作要以人为本,参加善后工作的干部要包干到人,并代表政府向遇难职工家属致歉,要待遇难者的家属如亲人,工作细致入微,安排好他们的食宿。

  此外,该矿9月份以来拖欠工人的工资已经全部发放结束,滞留在矿上的其他工人都领到了欠发的工资。

  12月5日23时15分,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井下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5名矿工遇难,18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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