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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耕地开发房产必须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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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道持,2001年-2007年7月任重庆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西南大学教授,土地流转问题专家,现为重庆市政协常委。12月15日,记者就九龙坡区博士园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流转问题对其进行采访。
破坏耕地开发地产必须遏止
新京报:重庆博士园这一项目您知道吗?它以农业建设的旗号进行房地产开发,这样做是否存在问题?
邱道持:我知道博士园。它的模式还是有风险的。我知道它,因为它曾经打过广告,称订购房屋可获得一块农业生产用地,可以开展农业科研或利用。但是它的非农用地比例太大,有搞房地产的嫌疑。
新京报:而博士园的非耕作用地面积占到整体约一半,正常的比例应该是多少?
邱道持:原则上在8%以内,不能超出这个比例。如果涉及到农用地转变用途,转为建设用地,这就要求到我们国土部门报告,要获得批准才行。有些地方,我们也在查处,把流转的农耕土地擅自改变用途,用以建设房产项目,这个必须得制止。如果不制止,耕地将受到破坏,还会扰乱房地产市场。
新京报:12月10日,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了十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例,“博士园”并不在其列。国土部门为何没将其列为违法用地?
邱道持:一般来讲,国土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再去检查。原则上,如果情况反映上来,我们会先去区里调查,形成一个初步的方案意见再报到市局。
新京报:有人举报博士园吗?
邱道持:我现在没管。
试验区的土地管理也不能乱
新京报:今年6月,重庆成为城乡统筹试验区,许多地产商认为他们的春天来临了,可以去开发农村土地了,那么作为试验区,土地政策与执法和以前有什么不同呢?
邱道持:九龙坡区比较特殊,它是重庆城乡统筹试验示范区。但探索也必须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
我觉得农用地应该按照国家要求严格管理,无论是发展建设农业也好,还是建设新农村也好,农业的基础地位不能削弱,那就需要一定数量的耕地来保障,因此在农用地管理方面不能乱。
新京报:房地产界有一种不同的提法,现在城市和乡镇边界将越来越模糊化,城里有乡、乡里有城。这个地段的农村老是发展传统农业,单位土地的产出价值不是很高,能不能探索出一条房地产和农业和谐相处的模式呢?
邱道持:为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我们欢迎各类人士到农村,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但是一定是发展现代农业。搞果园、养殖,只要是农业都可以。前不久,农业部、国土资源部都发文件,支持集中饲养,发展现代饲养业。用地,我们现在的权力下放到县里了。真正推进农业发展我们都支持。如果不是推进农业发展,肯定会遇到障碍。
新京报:温家宝总理前些日子也强调要保护耕地,并称我国耕地资源紧缺。
邱道持:中国因为人口多,耕地相对就少,这个特殊国情决定了对耕地的保护最严格。近段时间农产品价格上涨很猛,现在有相当一部分粮食和食用油都依靠国际市场,国际市场涨幅也比较大,所以我们国内价格也很高。当前的形势更证明了,中央经济工作会和十七大都提出的要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发展现代农业的正确性。所以从土地利用这个角度来讲,要保护和维护这样的发展目标。
镇政府超期转包也是违法
新京报:土地流转中,乡镇政府会扮演什么角色?
邱道持:由于乡镇政府兼有发展和保护的矛盾,当要求它加快发展的压力过大,它有时候就会弱化保护资源和环境这两项。因此,它就参与一些,明知道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比如说土地流转方面、耕地的占用等,就没有履行到职责。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是因为受非科学发展观的影响。
新京报:当镇政府和农民之间出现利益分歧时,镇政府在农民不自愿的情况下,把土地转租了,国土资源局该怎么办?
邱道持:我们也发现有个别地方的乡镇政府,没有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取代农民、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行推进流转,甚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导致农民不满。情况属实,我们就要下处理意见,要查处的。
新京报:土地流转是否设有期限?
邱道持:我们有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定了农民是30年。那么流转期限在30年是可以的。如果超过30年,就有问题了。镇政府签超过30年合同不符合法律。
□本报记者 李增勇 重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