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取款171次一男子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02:1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 据《新快报》报道,广州一男子利用ATM自动取款机发生故障,恶意取款171次,共计金额17.5万元。日前,该男子被判无期徒刑。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之后,许霆先后取款171次,合计17.5万元。

  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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