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员机出故障儿恶意取款被判无期 父上央视喊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05:15 东方今报

  银行柜员机出故障,打工仔许霆分171次取款17.5万元,被法院一审以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无期徒刑,此案近日成为讨论热点。该男子的父亲日前在接受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采访时连称儿子“实在冤枉”,并称:“我是还钱无门啊。”

  父欲替子还钱,银行只谈“自首”

  记者:当你知道许霆的事以后,有没有想过把钱还给银行?

  许父:有!钱不是自己的,就算借钱我也要把钱还清。我委托一个在广州的朋友把我的电话号码、地址留给银行,请他们来山西一趟,商量还钱的事。银行和派出所的人也来过,但他们丝毫没提还钱的事,只一味让我劝儿子自首。

  今年6月份我儿子被捉后,我的朋友又跟银行联系,看能不能把款给还了,但银行说,这事已经立案交给公安机关处理,还不还钱与他们无关,他们不再插手……我是还钱无门啊。

  记者:一审的时候你也去听了吧,你怎么看法院的审案?

  许父:这案子审得不公平,银行报案后,派出所就立案了,直指我儿子盗窃,他们又没去查有错的ATM机,这样立案本身就证据不足。审讯中,银行也没作为被害人出现,反而让法院(实为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对我儿子不公。银行一直说自己受害,为何不来跟我要钱?我把多取的钱还回就行了嘛,何必立案呢?

  “判决把我家给毁了”

  记者:你知道什么才算盗窃罪吗?

  许父:上次开庭,听到律师的辩护才知道。盗窃犯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有目的性地偷东西;二是秘密性,我孩子的行为根本不“秘密”,却被硬扣上“秘密窃取”的帽子。这案很简单,他不是盗窃,不该用刑法。

  我认为他不至于被判刑,把钱还了就行,许霆被判得冤哪!许霆被捉前,银行没有和我们商量还钱的事,也没提出还钱的要求。被捉后,银行只说,这事已经报案,并且立案了,与他们无关了。没想到这样就被判无期,这判决可把我家给毁了。

  “执法的人把法律想歪了”

  记者:那你打算怎么做?

  许父:我会一直上诉,一辈子告下去。

  记者:如果告一辈子都是这个结果,你会怎么想?

  许父:这个……就真不知道了,我真觉得活着也没意义了。要真是那样,我会引诱别人的孩子犯事,每天故意在路上放钱,孩子捡到第一天或许会交给大人,可我就不相信他天天捡钱后不花一次,他花了后我还要给他扔,看那孩子以后会不会走上犯罪道路。

  记者: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许父:不公平嘛!我的意思不是说法律定得不好,我也赞同法律是公平的,但在这个案子中,许霆的行为不是法律空白,而是执法的人把法律想歪了。要是执法单位、审判机关都没学好法律,都没理解透彻法律,我们普通老百姓又怎能理解深刻呢?这案不冤的话,就不会引起那么大反响了。

  专家认为“一审量刑过重”

  “ATM机究竟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当事人的行为是不当侵占还是盗窃?”“银行有无附带责任?”日前,来自北大、清华等学校的法学专家齐聚一堂,绝大多数参与讨论的法学专家认为该案“一审量刑过重”。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认为,中院的判决书仅提出不接受辩护人的意见,这是一种相当粗暴、强权的判定。从公众知情权和双方平等的角度来说,连个理由都不给是不合适的。

  另外,不少参与讨论的专家对于法院将许霆案定义为刑事案件表示质疑。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提出疑问:如果这个案子完全可以用民事手段的不当得利解决的话,为什么非要动用刑法呢?“社会秩序的维护,不应当过分依赖酷刑酷法”。Z综合东南快报、南方都市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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