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七台河矿难缘何2年未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01:40 新京报
新京报:七台河矿难缘何2年未审
   2005年11月28日,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黑龙江省长张左己抵达七台河矿难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武仲林 摄

  七台河矿难案件,两年未审。在李毅中的质问下一个月之内一审宣判

  这次导致171人死亡的矿难,国务院常务会曾通过决议对11名责任人追究刑责。而在两年时间内,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数次退回侦查;11名责任人,也反复被羁押和取保候审。

  七台河市政法委副书记姚刚将办案迟缓归结为:“市委、市政府和公检法认识不够,协调也不够。”

  该市宣传部负责人认为,公安机关没有向有关部门主动索取证据,是因为“下级哪能催上级。”

  此案之后,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各省检查重特大事故追责落实情况。

  12月21日,国务院安委办向各省安委会下发通知,要求做好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追究与落实工作,“不准压案不办,或在办案中设置障碍。”

  而在黑龙江省,导致171人死亡的七台河“11·27”特大矿难,曾压了两年之久。

  一个月前,案件久而未结引发李毅中震怒,这位国家安监总局局长当面质问黑龙江官员:“两年了还不判,怎么回事?”

  被国家最高安监负责人过问之后,七台河迅速启动审理程序。12月15日,该市大雪纷飞,矿难案件在新兴区法院开庭,审理一直从上午9时持续到次日凌晨三点半,创下七台河市案件审理时间之最。

  “两年”和“一个月”

  一办案人员用“加速度”形容办案速度,两年没办的事几天就办好了

  对于此案两年未处理,李毅中是11月21日在黑龙江进行安全隐患“回头看”再检查时发现的。

  “对于事故中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为什么迟迟不判?这个跟社会没法交代。”李毅中当场说:“我是国务院调查组组长,我有权来问这个事情。请省里问一问检察院和法院是怎么回事?两年了还不判,怎么回事?”

  11月23日,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该日,七台河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将材料和卷宗移送新兴区检察院。

  两天后,中央领导也作出批示:不能不了了之,也不能听之任之。

  “公检法三机关每天报告一次案件的进展情况,几乎每天晚上都加班到半夜。”公安局一办案人员用“加速度”形容,公安局、检察院成立了17人的专案队伍。

  两年没办的事几天就办好了。11月27日至28日,新兴区检察院对11名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11月28日至30日,检察院向新兴区法院提起公诉。

  此期间,责任人的家属开始请律师,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说,接到案子后用了一周时间看了10本卷宗,根本没时间调查取证,法院跟他们说没有办法。

  12月15日,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一周后的12月22日,一审判决:发生事故的东风煤矿原矿长马金光、副矿长强华、李志恒、总工程师姜恒本、煤质科科长张树新,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6年有期徒刑。

  此时,距离李毅中质问此案刚好一个月零一天。

  国务院通过调查报告

  安监总局2006年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确定11名责任人要追究刑责

  两年前的七台河矿难,据新华社报道称,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四大矿难事故和改革开放以来第二大矿难事故。

  2005年11月27日晚上9点40分,黑龙江省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皮带井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71人死亡,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93万。

  在事故调查组成立会议上,李毅中口气严厉地表示:“事故原因要水落石出,事故教训要刻骨铭心,事故处理要有切肤之痛,事故整改要举一反三。”

  2005年12月13日、14日,七台河市公安局将11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一官员近日透露,安监总局和监察部2006年已经给黑龙江省政府正式下发调查报告。

  据该官员表示,2006年4月24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在京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黑龙江省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特大煤矿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当时,黑龙江副省长刘海生出席了会议。

  另外,2006年7月19日的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了有关七台河事故的调查报告,确定11名责任人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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