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天下事,无患难行,患无行之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12:16 南方周末
肖扬:天下事,无患难行,患无行之人
肖扬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赵蕾

  -他让我们看到了在当下中国顽强改革的最高法院。

  -受命于这样一个时代,民意对司法的不满,足以淹没他对基本理念的反复倡导,足以掩盖他行动的光芒。

  有人曾以梁启超评李鸿章的话评价肖扬:“敬李之才,惜李之识,悲李之遇。”

  2007年,肖扬完成了他任内最后一件大事,收回了死刑复核权。70岁的他也就要离开了。

  三个月后,这位主政中国十年法院工作的大法官将卸下院长一职,走出北京东郊民巷最高法院的院门。他会带着怎样的心情离开,没有人知道。

  近乎十年前,踌躇满志的肖扬终于站在了中国最高法院院长的席位上。那一年,他已经60岁。

  24岁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肖扬当过法律教员和公安干事。之后15年都在干党务工作。

  那15年与法律无关的日子,成为肖扬人生最大的遗憾。他说,这个国家的遗憾,在于法治中断了很久;而他个人的遗憾在于,学了法律却很长时间没有干与法律有关的事。

  1983年,偶然机缘下肖扬重返法律圈。45岁的他,只争朝夕。

  1998年,肖扬开启最高法院院长之责,60岁的他,更加只争朝夕。

  收回死刑复核权时,肖扬说过,要让每个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一位法律学者说,肖扬带给中国司法的价值以及伴随的争议,也将交由历史去检验。“但是,作为法律人,我们感谢他。假以时日,五年,十年后,中国人都会感谢他。”

  “上下不讨好”的大法官

  肖扬入主最高法的前五年,曾被认为“政治上幼稚”。

  这个评价源于他“脱离中国现实”的司法改革。

  不幸的是,他的改革似也未能获得多数基层法官的理解。

  基层法官们抱怨,肖扬担任最高法院院长的十年,是他们最忙最累的十年。统一司法考试让很多人进不了法院,特别是在中西部,法官后继乏人,令人心忧。最高法院推行法官职业化,学习、培训太多,很多法官应付不来。

  相应地,法官待遇却没有实质改善。苦盼多年的法官津贴在2007年姗姗来迟,一位高级法院厅长说,看着拿到手的230块钱,哭笑不得。

  也是在这一年,当有些部门在揽权揽财时,法院大幅下调诉讼费。肖扬解释说,想让有理无钱的人都能打得起官司。法院诉讼费的锐减,令偏远地区基层法院的运转都成问题。

  在这些法官眼里,他们的院长太“弱势”,有人甚至说他是“三交”院长:交枪、交权、交钱。

  当司法部长时,肖扬就以“交”出名。他主张司法部将律师交出去,让律师走向市场,一度引起地方司法厅局的不满。有人说,他还想把公证、劳教也交出去,身边人说他傻。

  肖扬也在“揽”。1989年,时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时,他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反贪局,并倡导立一部反贪法。有人评论说,反贪局的成立,是向世界公开承认,中国是有贪污腐败。

  任司法部长时,他把法律援助制度引进中国。这个不赚钱的活儿,被分派到各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头上,这被律所视为“劳民伤财”,加重负担。

  从最高检察院到司法部,再到最高法院,肖扬干了很多事,却鲜有让他所在系统内的人们直接受益。

  一位与肖扬同事的法官说,十年司法改革,一定程度是部门扩权的过程。但肖却在不断让渡权力。他所做的努力,就是为了让司法的归司法,让行政的归行政,还原法院本来面目,让法院心无旁骛地专事审判。

  肖超越部门本位主义的改革思想,让法院系统扩权,特别是经济权力的希望落空。

  然而,理解肖扬的人,却深感希望。曾在他身边工作过的人说,有他在就有朝气。

  一位知名时事评论员听过肖的演讲。他说精彩程度不亚于法学家,说理充分而且充满激情。在最高法院的内部讲话,肖扬也以其开明和大胆让很多法官击节叫好。

  他们中的一位说,肖扬对现代法治观念的体认,常让人觉得他不是50年代的法科生。50年代苏联法与国家的理论占据主导,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西方法学。甚至有人说,那个时代的人学的不是法,学的是怎么整人。

  给中央领导上课

  1998年底,中国法院全面实行审判公开。这是肖上台后做的一件大事。

  手持身份证的普通公民和持记者证的媒体记者走进了此前神秘的法院大院,当在法庭聆听控辩双方的交锋时,他们获得了完全崭新的体验。

  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曾说过,“审判应当公开,犯罪的证据应当公开,以便使或许是社会唯一制约手段的舆论能够约束强力和欲望。”

  肖扬应是深以为然,他说,公正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这些法治文明的常识性表达,常被法学者提及,但在中国最高司法官员口中说出此话的,肖扬是第一人。

  一位最高法院法官说,肖扬这些年所做的,大多是现代法治中的常识性安排,但就是这些“常识”也是那么难以实现。“在这种环境下,他只能以客家人特有的执著和韧劲一点点地做。”有人这么说。

  1938年,出身于广东河源县贫苦家庭的肖扬,天性中携着客家人强大的抱负心和宽阔眼界。他有客家人的坚忍,有法律人的自觉,也深谙中国现实政治规则。正是他当司法部长的第二年,他力推向中央领导举办法制讲座。

  1994年12月9日,中央政治局上了首堂法制课。之后,中央领导听法制课成为制度。

  次年,筹备第三次讲座时,肖扬向中央提出,希望介绍法律界最关注的依法治国问题,正是在这一次讲座的总结讲话中,作为最高领导的江泽民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

  从此,法律实务界和法学界关于依法治国的探讨形成热潮,有关“法制”与“法治”的讨论成为思想界的焦点。

  接近他的人这样解释肖扬的开明:他历经中国法治衰兴之路,他从开风气之先的广东起步,他爱好的法律史给他以熏陶。

  有人说,他是在为开明思想和审判独立奋斗。也有人说,他太激进,太理想主义。

  肖扬致力推进的司法专业化也招致非议。在任最高法院院长的第二年,1999年,最高法院广发英雄帖,从资深律师和学者中选拔法官。结果应者寥寥。

  有人戏称,资深律师一个案子的律师费,抵得上首席大法官一辈子的工资,怎么可能看得上最高法院法官这种清淡之职?

  作为中国的首席大法官,肖扬一个月的法官津贴是340元。

  从社会法律精英中纳贤以失败终,但肖扬做成了另一件事——2001年起,初任法官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前提。中国从此告别了以政治合格为主的法官任用标准。法官这一“党和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第一次有了专业方面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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