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12:16 南方周末
司法改革家
肖扬

  司法改革家

  2002年,中国法官们卸下半个世纪有着专政色彩的肩章大盖帽,换上法袍用上法槌。肖扬一心坚持要从里到外改造中国法院工作者,要让他们更像真正的法官。

  肖说,法律的权威,与其说是一种权力,毋宁说是一种威望。

  然而,这一彰显法庭威仪的举措也让他受到指责。有些人诟病其为只重形式不重实质;更尖锐的质问是,为何搞那么多西方的玩意儿?

  2004年,作为中国20年来首次访美的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在耶鲁大学法学院做了一次演讲。“司法改革怎样处理司法机关和其他权力机关的关系?”有位美国教授这样发问。肖谈到了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到场旁听者说,显然他的回答不能让人满意,当然,身为中国大法官在这样的场合也不可能给出一个让人满意的回答。

  另一位美国教授问,最高法院打算怎样通过司法保护宪法权利。肖扬回答说,根据中国的法律,解释宪法的权力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没有权力解释宪法,也不能做出违宪审查。但有一个趋势,那就是宪法权利越来越受到重视,有关宪法权利的诉讼会越来越多地出现。

  在那次演讲上,他和当时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奥康纳分享了各自职责的差异,这番比照,引来了掌声和欢笑声。

  同是大国之大法官,肖扬深知,身边这位美国同行要远比他拥有更多来自法律所赋予的尊荣和权威。

  然而,民众对司法的极度不信任,让肖企图重建法院权威的努力显得非常尴尬。

  当房屋被拆得不到合理赔偿、法院又迫于政府压力无法为他们主持公道时,民众不相信法院;当“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法官形象在坊间流传时,民众不相信法院。

  肖扬推出错案追究制,希望能保证个案的质量,却使法院内部生起请示之风,充斥行政式命令。为解决案件久拖不决,他提出公正与效率并举,有人说,法院的唯一目标就是追求公正。

  他显然无法解决司法权威缺失的问题,他只能保证每次遇到拦车告状的人,都停下来。他说,要么有冤情,要么有审判不公问题,总是有难处,老百姓才会采取这个办法。

  一位学者说,最高法院院长领导司法改革,这本身就是个悖论。因为法院也是改革的对象。

  肖扬在这个悖论中行走了十年。

  有学者说,肖扬开启了中国司法改革的空间。尽管诸多探索是社会合力的结果,肖扬作为重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功不可没。

  “他逆来顺受,立志改革却无能为力。”一位基层法院院长这样理解他们的最高院长。这位西北一隅的法官说,肖扬卸任那天,会给老院长寄封信,感谢他和他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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