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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古城拆迁户与官员套取补偿款 副县长受调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01:38 北京晨报
不久前竣工的南门外综合整治工程,是山西省平遥县近年来投入最多、拆迁量最大的项目,古城南门由此成为中外游客进入平遥古城的主要入口。然而,这项关系古城未来风貌的重大工程,竟成了一些拆迁户和有关领导干部合谋套取拆迁补偿款的摇钱树。 一个拆迁户竟多得130万元 2007年3月25日,一封举报信寄至平遥县检察院,称在古城总投资3亿元、涉及千余拆迁户的南门外综合整治项目中,县拆迁办主任张海桥伙同拆迁户杨某做假合同,仅此一户使政府多赔偿90万元。 晋中市纪检、检察机关就此展开调查后终于证实,举报信中的杨某是重点拆迁户万福隆超市房主,他所得到的拆迁补偿居然比应该补偿的数额多出130多万元。杨某的这些非法所得,主要“归功于”负责拆迁工作的3位领导干部。他们是分管副县长田志远、时任拆迁办主任的张海桥、时任平遥县城建局长的程培林。 程培林因2004年曾收受杨某人民币2万元,2005年通过女儿、女婿收受杨某送的价值14万元的两间商铺及出租租金1.6万元,因此为杨某增加补偿款大开绿灯。在拆迁结束后,杨某为示感谢,将备好的3万元现金送到了田志远家中,又向张海桥送上1万元。 拆迁办主任和城建局长获刑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平遥县一些干部、拆迁户“蚕食”补偿款的内幕被逐步揭开。 2006年8月,古陶镇南城村乔某的旅馆应得补偿101.1万元,乔某嫌少想多要点,便找到了时任拆迁办主任的张海桥。张海桥不但没制止乔某的“非分之想”,答应给乔某多加10万元,还要求乔某给自己拿出3万元。经张海桥操作,二人都如愿以偿。 此时,即将退休的张海桥想到自己“政治生命快要结束了,想趁此机会多捞点钱”,便主动打起了补偿款的主意。南门外拆迁时,古陶镇南城村人牛某的房屋应得补偿77万多元,张海桥私自增加补偿10万元归了自己。 日前,张海桥与程培林均已被判刑5年,副县长田志远也正被进一步调查中。 拆迁补偿被“蚕食”的背后 拆迁工程补偿款关系国家财产和广大百姓利益,却被“蚕食”,晋中市纪检委参与调查此案的人员分析指出,根源在于其拨付权由数人决定,缺乏监督,形成权力真空。 南门外一期工程前后补偿款近8000万元,财政资金的拨付完全由相关人员小范围内决定。分管计划、城建工作的副县长田志远任总指挥部副总指挥,与少数相关干部决定诸多事项。 虽然平遥县专门制定了《平遥古城南门外综合整治拆迁方案》、《平遥古城南门外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详细文件,但据晋中市纪检委调查,执行起来却分类进行,遇到普通百姓就严格按照方案执行,遇到部分“钉子户”或有关系、“做工作”的拆迁户,则制定补充方案,无限地放宽拆迁条件,使拆迁资金被套取。 “新华视点”记者 刘云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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