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后仍是白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11:26 南方周末

  作者:刘亚东(河南)  

  从1996年到今年的2007年,这件事已经整整11年了。说来话长——

  我家在河南省商丘市双八镇,我们村在1996年土地承包调整时,按照当地政策我家兄弟两个,应分得一份宅基地。当时村支书带着村里的几个干部,到每一户应分宅基地的人家,说要集体办宅基证,手续费1000元,因为都急着要证,各家也都交了,但他们连收据也没有给。

  半年后土地承包调整结束,村头留下一块地作为宅基地使用。宅基证也发下来了,可各户的宅基地却一直不分。在这11年中,村民不知找了村干部、镇干部、区干部多少趟了,磨破了嘴也跑断了腿,但他们却以种种理由搪塞和推委。村干部已换了几届,原来的村干部说自己已不管这事了,新来的村干部又说自己不了解情况,村民们只有自己想办法了。现在我村超过宅基证规划面积乱占耕地、一户多宅现象非常严重,而有些住户仍然没有宅基地。

  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场”。即: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凡未经批准或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第二十条规定:经批准的宅基地划定后,超过一年未建房的,由原批准机关注销批准文件,收回土地使用权。

  然而,11年后,这本1996年10月20日签发,印有“商丘县双八镇人民政府”和“商丘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所”红章的宅基证,依然是白条,甚至已经变成了废纸。由于村干部的不作为引起的拆除和没收,又该由谁来负责呢?为什么他们做的远没有他们说的那样冠冕堂皇?

  这件11年来的天大的怪事,谁来管呢?2007年没有解决,那么还要等到2008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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