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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将地产项目申请为农业项目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05:17 新京报
农业地产的几套外衣 在别墅边上搭建温室大棚,将地产项目申请为农业项目,村集体只有在这样的形势下才能继续向城市开发商提供土地,为自己谋得利益。 《宪法》在1982年赋予了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其中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但是村集体对使用土地的权力,也是受到限制的。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明确禁止,农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出售, 禁令之后,村集体不向外出售住宅,而改成向开发商出租土地,建造小产权房。并且局势愈演愈烈。 到了2007年,风险值升到顶端。 2007年4月16日,北京房山青龙头村85栋乡产权别墅被拆,理由是违法占有耕地,另3名涉案人员被羁押。 去年6月,建设部发布风险提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之后的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 姚莉最近常会感到不安。她在怀柔区小罗山村开发的“九典种植园”,被指为小产权房,执法部门将其叫停。她担心200万的投资将打水漂儿。 当村集体提供的土地变得愈来愈不安全时,“农业地产”的外衣翩然而至,这对于村集体这个土地所有者来说,更像是个妥协。 妥协在短时间内形成一套系统。首先,楼盘销售都不刊发媒体广告,若在媒体上出现,也是“都市田园梦”之类的农业投资软文。更多的是通过短信和街头小传单形式,招揽客户。 其次,售楼处的小姐不宣称售房,而是强调租房,花费二三十万租用楼房二三十年。同时,别墅也有了一个花名———管护房,管护每个别墅配备的蔬菜大棚。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必须去当地的农业部门进行项目申请。为了不让自己的投资付之东流,姚莉目前正在向怀柔区政府申请“种植园”为农业项目。 在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等各种政策缝隙中,“农业地产”轻易找到生存空间。 “农业地产”在北京找到的政策缝隙是,北京于2006年要求下辖的区县大力发展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并提供资金补贴。而在重庆,则是城乡统筹和都市农业让“博士农业科技园”———温室大棚配两层别墅的地产项目,获得市、区两级重点农业项目。 绿民公司的李飞比姚莉幸运,他在顺义开发的绿民农业园,同样是大棚配备管护房的形式,只是项目早已得到顺义区政府的支持。 而在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看来,这些做法都属违法,尤其是当农业地产占用大量耕地时。目前中国18亿亩耕地红线面临失守之险。 2007年12月11日,国务院会议上指出,中国目前的土地资源处于紧缺状态,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 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在《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说,国务院做出这个规定是出于保护耕地考虑,但是不能因噎废食。 不明朗的出路 对于如何处理那些已建成的“农业地产”,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士也没有给出本报记者肯定回答。 在蔡继明看来,现有的土地交易现状是不合理的。 他在受访时指出,政府利用国家行政权力,用很低廉的价格获得了土地,实际上真实的土地价值并没有反映出来,同时又造成了收益分配的不合理。 而国土资源部一位人士说,目前现行法律还跟不上,如果一旦放开土地管理,对国家严控的18亿亩耕地保护目标肯定造成严重威胁。 2007年末,曾任职于国务院房改办的资深学者武建东说,未来土地政策肯定趋严趋紧。国务院也计划年末出台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面政策的通知,至于以何种方式对外发布,还不清楚。 2008年1月8日,土地严政出台,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对于如何处理那些已建成的“农业地产”,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士也没有给出本报记者肯定回答。 北京某个农业项目的“售楼”小姐则向心有疑虑的购买者表达着乐观前途,“你想一想,政府怎么可能拆掉这么多已经建好或者已经入住的房子,这都是社会财富,如果拆掉,也是浪费啊。再说一旦拆除肯定会引起社会不稳定的”。 □本报记者 吕宗恕 北京报道 政府历年规范农村土地使用的政策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明确禁止农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出售。 2007年6月,建设部发布风险提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2007年1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中国耕地资源紧缺,明确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 2008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链接 土地制度的三次重要变化 第一时期 1950年6月30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形成了自耕农所有制。对拥有的土地“有权自由经营、买卖和出租”。 第二时期 1955年夏,新中国通过农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运动,土地制度改造为集体所有制。 第三时期 1978年,凤阳小岗的“大包干”,揭开了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从单纯集体所有向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两权分离模式转变。 2003年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却从法律层面体现了对于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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