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应对劳资矛盾高发新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22:11 《瞭望》新闻周刊

  构建应对劳资矛盾高发新机制

  东莞市长安渝开法律咨询服务部主任邓代福,从1997年开始专门从事为农民工维权的工作。他说,刚开始时每年接30多宗案件,近两年每年都以很大数量递增,2007年接了500多宗劳资纠纷案件。“整天手机响个不停,很多案件都是有选择性地接,即便聘请了助理还是忙不过来。”

  本刊记者了解到,近段时间导致劳资矛盾高发的主要原因,一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一些企业想方设法规避风险。突击、变相“炒人”,合同“归零”等现象频发;二是多数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意识增强;三是劳资纠纷长期以来矛盾积聚太多,面对新法带来的变化,极易凸显出来。

  “劳资矛盾高发,最直接的后果是给社会安定带来隐患,尤其在社会治安方面。”邓代福说。临近春节,少数被工厂辞退或者劳资纠纷没有解决、无心工作的务工人员,很容易参与打架、偷盗、抢劫,甚至加入帮派酿成更加恶性的事件。一些劳资纠纷没有得到调处的务工人员,多数持有这样的一种心态:诉求无门,只有以暴治暴。

  面对劳资关系紧张的局面,受访的多位专家建议应从以下四方面着手构建应对劳资矛盾高发的机制:

  一是改变现行的审判体制,或裁或诉,各自终局。将当前的仲裁和诉讼环节改为两裁终审制,即先由区、县一级的劳动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一裁,若不服一裁结果再由市一级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终裁,法院负责执行终裁结果。

  二是废除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在法院内部成立专门的劳动法庭,或者借鉴德国的做法,从中央到地方建立独立的劳动法院,专司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这样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化、专业化。当前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主要适用相关的劳动法律,但现实是目前法院仍将这类案件放在民事法庭审理,法官往往运用民事法理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的水平和精度都亟待提高。

  三是增加劳动监察部门编制。在珠三角一些发达乡镇,劳动监察机构人力资源极其匮乏,成为妥善调处劳动争议案件的一大瓶颈。东莞市常平劳动分局利国良说,常平镇2000多家企业,50万外来工,而常平劳动分局专职监察员仅10人,这相当于要用“1个锅盖盖5万口锅”,怎么可能?东莞市塘厦镇在劳动局登记年审的企业有1200多家,外来工近50万人,而劳动监察员也仅有9人。“我们根本无法主动做工作,只能像个救火队。”塘厦镇劳动分局仲裁监察办公室主任李喜年说。

  四是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劳动、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察、监督力度,尽可能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使得克扣工资、变相“炒人”、“血汗工厂”等现象逐步减少下来。(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王勉 徐清扬)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上一页] [1] [2] [3]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