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克扣最低工资五大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6日17:10 河北青年报

  特别提醒 企业克扣最低工资五大陷阱

  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答记者问,就企业克扣最低工资陷阱问题作出了相关提醒。

  病假期间没有工资

  案例:李梅去年9月不幸生病住院3个月,身体恢复上班后,单位告知因其一直生病在家所以停发3个月工资。

  提醒:《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2002年第23号令)规定,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最低工资里扣除保险费

  案例:刚刚大学毕业的刘利在与公司签合同时,公司承诺底薪依照最低工资标准580元执行。但是,在发第一个月工资时,单位又从底薪中扣除了320元,单位说工资中扣除了保险。

  提醒: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因此,单位如果将社保费等计入最低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试用期收入低于最低工资

  案例:张薪在省会一家外贸公司找到了一份跟单员的工作,单位通知她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500元。

  提醒:根据规定,只要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即使是新进单位人员、外劳力、退休人员、试用期人员,只要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就不应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饭补、车补计入最低工资

  案例:省会某汽修厂工作的陈霞工资单上的收入是680元,扣除伙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等费用后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只有550元,单位说她的月薪已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伙食费、交通补贴费等个人花费理所当然要从工资中扣除。

  提醒:用人单位的做法违反了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

  如果说提供食宿、交通补贴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那么根据规定,这种福利待遇是不能计入工资的。

  要拿最低工资必须加班

  案例:王彤在省会某酒店工作,每月工资600元符合最低工资标准,但是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每月只有两天假期。

  提醒:加班加点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劳动。超过法定劳动时间的,单位应按《劳动法》规定发给加班加点工资报酬。-文/本报记者白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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