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圆明新园项目一期工程土地尚未获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02:05 新京报
横店圆明新园项目一期工程土地尚未获批
  1月11日,数辆卡车在耕地上填土施工,这里为村民的集中安置点。圆明新园建设后,规划区内数千村民将到别处安置。本版图片/本报记者 吕宗恕 摄

横店圆明新园项目一期工程土地尚未获批
1月11日,横店镇村民安置点占用了大量农田。

横店圆明新园项目一期工程土地尚未获批
1月8日,在徐文荣办公室内,张贴着未来的横店圆明新园的景点效果图。

横店圆明新园项目一期工程土地尚未获批
1月9日,横店万户村两村民指着远处的山林,称那里马上也将被征用。

  核心提示 据记者了解,占地逾6000亩的横店圆明新园工程,“征地”工作已展开。建设方与横店多个村签订了土地征用协议、林地承包协议。

  这些被一次性长期“征用”的土地上,填塘修路,坟地搬迁,树木补偿等正在进行;另外5000多失地农民,将被安置在其他耕地上,目前也在动工。

  事实上,该项目首批土地尚未获得审批。目前,东阳市政府专门为此成立项目协调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挂帅,下设项目报批、土地报批,资金招募三个小组,全力为该项目顺利获批进行运作。

  获得的土地,被圆明新园建设方称之为项目资产,增值效应明显,成为投资者的“绿色银行”。

  □本报记者 吕宗恕 浙江横店报道

  徐文荣办公室墙上,张贴着两张清代圆明园效果图。

  1月8日,这位74岁的老人指着图片,显得踌躇满志。占地逾6000亩的圆明新园项目,将和效果图上的建筑一一对应。

  据记者调查,前期工程已在横店启动。浙江东阳市政府专门成立圆明新园协调小组,运作征地、筹款事宜。当地有村委会已与建设方签订土地“征用”协议。

  目前,圆明新园一期工程地块拆迁、青苗鱼塘补偿以及坟墓迁移等已全面展开,部分工地也开始平整。

  而来自东阳市国土资源局的消息是,该项目土地还未获批,即使获批,还需走招拍挂程序,才能确定。

  “征地”协议已签

  圆明新园方面与一村委会协议约定,村里供给195.01亩土地,一次性长期征用,每年折合谷价补偿

  横店,以影视城闻名全国,目前,由横店集团建造的影视景点达10多个。即将正式启动的圆明新园计划占地6165亩,面积与现有景点总和相当,工程分布在10多个自然村。

  莲塘村村民张尚法回忆,2007年开春,村干部已开始宣传圆明新园征地、拆迁的消息。村委会的喇叭也不断广播补偿意见。

  这种说法得到多名村民和村干部的证实。

  “村里的土地被圆明园征用了,种了也白种。”五官塘一村民引用当时广播内容。他称,还有村干部在广播中强调,如发现有人在规划区内种地,要罚款。

  听到通知后,一些村民没有再播种,选择去镇上打工。张尚法称,因为包括住宅在内的地都要被征用,他们村已有数户人家搬走,耕地被荒芜。

  对此,横店镇委书记申屠福华称,他未听说广播通知不种田一事,但也不排除有个别干部一时工作积极,嘴快说了错话。

  而事实上,圆明新园“征地”已在有些村成为现实。

  据调查,2007年6月前后,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横店集团的投资机构)与多个村委会直接签订“一次性长期征用”土地协议。

  其中一个村的协议显示,因乙方(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建设圆明新园需要,甲方(马山前行政村万屋自然村)愿意为乙方提供建设用地,经双方协商,征用195.01亩。

  这些地包括水田139.80亩,塘19.33亩,旱地35.88亩。协议上注明,属于一次性长期征用,按照水田(塘)、旱地(杂地)每年以每亩500公斤、250公斤折价补偿。

  对于上述协议,申屠福华称,这应该为双方初步意向,不能算正式协议。

  5万元租105亩山林

  徐文荣表示,不改变林地属性,所以不用审批;而在圆明新园规划中,这些林地里将建设景点

  另外,圆明新园在占用林地方面也有实质动作。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干部称,在规划区内有林地的村子,都应该签了转让协议,但不知具体转让林地的总面积。

  他提供的一份2007年6月29日签署的林地转让协议书中,一个村104.05亩林地,包括附着树木,一次性补偿52025元(约每亩500元),转让给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期限为70年。

  协议约定,作为协议甲方的村委会,要负责处理好农户对责任山、自留地使用权关系,保证不影响乙方规划用地。

  这协议中盖有横店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公章,还有两名以上的村民代表和村干部的签字。

  1月10日,在圆明新园规划区内的五官塘、山头河、万户村,众多村民表示,对集体林地被转让一事不知情,对转让价格“更不清楚”。

  根据浙江省有关林地转让规定,农村集体林地经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可以转让给企业托管,但不能改变林地属性。圆明新园建设总指挥徐文荣也曾表示,“建造过程中,原来的山我们基本不动,还要栽上大树,所以这些林地用途也不会改变,也就不用审批了。”

  但记者在圆明新园平面示意图看到,162个景点建在总规划的16%(986.4亩)土地上,部分景点在山林中建设。另外,圆明新园七大区块具体指标资料显示,建筑用地(1635亩)加上道路地(356亩)合计2009亩,占总面积三成以上,并非规划的16%。

  东阳市林业局长张望峰介绍,如果原来是山林,转让后用于建房造景,那就是违法。

  

 [1] [2] [3] [下一页]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