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4死30伤上海加油站爆炸事故处理结果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4日17:06 人民网

  人民网上海2月4日电 (沈文敏 李 斌 高 雁) 今天,上海市安监局通报浦三路油气加注站“11.24”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因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工程项目管理混乱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此次事故,肇事单位及其上级单位共有26名相关责任人员将分别受到刑事、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人已正式批捕,2人取保候审,5人行政开除,9人行政撤职,3人行政记大过,2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警告。

  2007年11月24日7时51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租赁经营的浦三路油气加注站,在停业检修时发生液化石油气储罐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伤,周围部分建筑物等受损,直接经济损失960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查明事故原因,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由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监察委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调查组认定,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液化石油气储罐用氮气卸料后没有置换清洗,储罐内仍残留液化石油气;在用压缩空气进行管道气密性试验时,没有将管道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用盲板隔断,致使压缩空气进入了液化石油气储罐,储罐内残留液化石油气与压缩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违章电焊动火作业,引发试压系统发生化学爆炸,导致事故发生。其间接原因:一是上海太平洋燃气有限公司允许上海威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对威喜公司施工的浦三路油气加注站管道改造维修工程没有监管。二是威喜公司无任何施工资质,以太平洋公司的名义承接压力管道施工工程。在没有图纸、没有施工方案的情况下,盲目组织人员施工,擅自组织气密性试验。三是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浦东销售中心在浦三路油气加注站管道改造维修工程的项目组织上管理混乱,以包代管,未对发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管,致使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屡屡违反安全作业规程。

  据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将对太平洋公司和威喜公司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分别予以关闭;对中石油浦东销售中心依法予以经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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