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家大院纷争内幕(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10:32 新民周刊
乔家大院纷争内幕(组图)
乔家大院被称为“北方民居建筑史上的一颗明珠”

乔家大院纷争内幕(组图)
严寒挡不住如织的游客

乔家大院纷争内幕(组图)
祁县县长李丁夫:靠一部影视剧,乔家大院的旅游生命力到底有多长?

乔家大院纷争内幕(组图)
备受争议的股东名单

  因为是块“肥肉”

  撰稿·胡展奋

  本次长假期间,社会各界寒暄时的玩笑据说各有玄妙。

  娱乐界的当红问候是:恭喜你没有被“艳”哪!恭喜恭喜。

  旅游界的当红问候是:恭喜你终于被“卖”啦!恭喜恭喜。

  隔行隔山,各藏机锋。娱乐界暗喻的自然是“艳照门”,而旅游界暗喻的呢,旅游圈的人都知道: “乔家大院”要被“卖”了

  看官休得哂笑,这年头热闹的就是买卖,因为《大红灯笼高高挂》的经典、因为《乔家大院》的热播,我们不知道在山西,甚至在中国是否还有比乔家大院更有名的大院……

  只要知道2001年乔家大院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可以掂出它的地位和分量,但还是有人悍然要将它“卖”了——说得书面化一点就是“经营权转让”。

  卖了?!国家级的文物馆所如今可以像叫驴一样牵走“卖”了?无知如我乍获此信,赶忙查阅“孔庙”卖了没有,秦俑卖了没有,长城卖了没有,故宫卖了没有,一查,倒还无恙;横向看韩国,崇礼门虽然被焚,但是尚未“卖”掉,彼得堡的“皇村”呢,也没有“转让”,至于法国最大的“大院”凡尔赛宫,谁打它的主意简直就是挥刀自宫——再看蝇头旁注,原来无论中西方的《文物保护法》都硬性规定:凡国家级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营性收入,一律用于文物保护,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不得“包给公司投资经营”。

  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人类文化遗产的庄严性和不可再生性,必须压过资本增殖的“与生俱来”的歇斯底里!

  那么,“乔家大院”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看到各种各样堂皇的理由,甚至看上去非常“专业”、非常“科学”、非常“发展”的理由,但根本性的理由其实只有一条——因为是那地方“唯一值钱的东西”,它“太肥了”!

  国宝无咎,肥腴其咎。

  如果只是个“骨感国宝”,难道还会有无数“吸管和螯钳”高举着“改革和探索”的旗号奔她而去吗?

  如果它竟至“卖”成了,那我们就等着吧,在苏富比的拍卖槌下出现紫禁城的金銮殿也许只是迟早的事……

    相关报道:

    新京报:山西祁县拟将乔家大院经营权转给公司遭质疑

    三联生活周刊:乔家大院纷争背后的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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