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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盗款博彩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15:11 法制与新闻
银行职员“盗款博彩” 2007年8月9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国农业银行邯郸分行金库管库员任晓峰、马向景等盗取金库巨款案公开宣判。任晓峰、马向景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0月13日至18日,任晓峰与赵学楠、张强利用看管金库的便利条件,先后两次从金库盗取人民币20万元购买彩票,后归还。2007年3月16日至4月13日,任晓峰与马向景又多次从金库盗取人民币共计3295.605万元,任晓峰用其中3125万元购买彩票。在投入巨额资金未中奖的情况下,任晓峰用余款中的7.68万元购买了“捷达”轿车一辆,任、马二人准备出逃。2007年4月14日8时许,任晓峰和马向景再次密谋后,从金库盗出现金6箱共计1800万元,用其中1410.1万元购买彩票,任晓峰分得余款329.9万元,马向景分得余款60万元。任晓峰得知彩票未中奖后,遂通知马向景分头潜逃。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任晓峰、马向景身为国有银行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担任金库管库员的职务便利,共同窃取金库现金5095.605万元,用于购买彩票,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法院据此对两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一起巨额银行盗窃案终于水落石出,大白天下。这些银行员工是如何突破金库的层层监控进而一而再、再而三地盗款得手,或许银行内部应该总结一下。但是整件案子中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是这些银行职员们盗款的目的竟然是买彩票,5000多万元中竟然有4000多万元被用来买彩票了。看来,彩票的诱惑力的确不小,它已经让这些人丧失了理智走火入魔,或许把他们称作赌红了眼的赌徒更恰如其分。据本案主犯任晓峰交代,即使在逃跑的时候,他还在想着彩票,他连看报纸都下意识地翻翻有没有彩票的相关报道。而造成任晓峰最终走上不归路的根源就是那种典型的赌徒心理,越是输了越想翻本。任晓峰在落网后坦言,“我买了这么多彩票,一次都没中过,心里很不甘心。我在逃跑的时候连饭都没心思吃,但是看到彩票投注点就想下车买点,没什么其他想法,就是手痒痒”。 彩票本身和赌博有其相似之处,但是他们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彩票是政府控制发行、买卖并且以公益事业为初衷的,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收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集中力量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但是,彩票和赌博的“貌似”注定了如果不加以严格的法律控制和监管,便会变成“神似”。 “规定”不是法律 其实,该案件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很多人就都有这样一个疑问:案犯一次性购买如此巨额的彩票,难道就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吗?不是说购买彩票是有限额的吗? 为此,笔者走访了曾在河北省衡水地区某县做过彩票销售的郑先生。郑先生说:“我们帮助彩票中心销售彩票目的是获得经济回报,否则我们不是耽误自己的功夫做公益事业吗?一般情况下,我们每个销售终端会提取销售额中的一小部分作为手续费,具体数额不同的地方可能不一样,但是全国大多数地方应该都在6%左右。”给予彩票销售者一定的经济回报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对此不加以规范,这种做法会造成彩票销售者惟利是图,视相关规定而不见,从而使销售限额形同虚设。 有媒体报道,邯郸每个投注站每天最多只能卖5000元彩票,卖多的话,彩票中心如果觉得可疑,可以掐断投注站的网络。然而任晓峰、马向景却能一次购买1410万元的彩票。这也充分说明,所谓的销售限额就算不是形同虚设,至少也没起到什么作用。据郑先生说,销售限额问题在开会的时候提到过,但是对此规定执行并不严格,就算销售额超过了所谓的“限额”或者出现了大单的买卖时,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对我们而言,销售终端销售的越多,我们赚得越多,如果上边强制性地限制我们的销售额,这不是不让我们挣钱吗?”郑先生这样告诉笔者。更有人说,要求销售终端对自己的销售进行限额无异于“与虎谋皮”。在该案件中,这种说法被证明得淋漓尽致。经邯郸市检察机关查明,彩票销售网点负责人明知道任晓峰等人购买彩票的钱是赃款,不但不加以劝阻,甚至协助其转移赃款。 据媒体报道,在松散的管理下,自全国发行公益彩票以来,仅邯郸就已经发生多次盗用或者挪用公款购买彩票的案例,购买福利彩票成为了赃款“漂白”的途径。2000年前后,中国工商银行邯郸市峰峰矿区支行南大峪分理处会计李某,先后贪污3万元用于购买体育彩票。两年后,地属邯郸市的广平县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里,一名会计兼征管员史某,挪用公款25万元购买彩票。 即便不是盗用或挪用公款,一次性巨额买卖彩票也是应该明令禁止的,因为如果鼓励或者默许这种情况的发生会使得彩票的买卖变成一种赌博,这也是和彩票的公益初衷相违背的。其实,现在无论是彩票销售网点还是网络上,这种进行巨额彩票购买的人大有人在,这些人每天坐在家里专门研究中奖号码。甚至于还有些人组成了专门的彩票团体,大家共同出资,共同获益。媒体对于合买彩票屡次中奖从而发财的案例报道也很多,然而我们却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一旦这种风气盛行就等于我们承认了彩票的赌博性质,这样的话流入彩票销售基金的钱就不是社会上的闲散资金,而是一群本身并不富有但是渴望一夜暴富的人,把所有的积蓄甚至是借来的钱全部“捐”给了公益事业,这样的“公益”相信不是我们想要的,也不是彩票销售的初衷。 “立法”突破 彩票纠纷、挪用公款相信不会是现行彩票制度的惟一恶果。在没有法律加以规范的情况下,麻烦会纷纷而至。每次有相关事件发生,便会有人对此类事件提出立法的要求。汪亮解事件后,有法律专家认为如果以法律而不是“管理规定”的形式对游戏规则进行确认,那么就不会有这样的纠纷。而邯郸农行挪用公款买彩票一案后,更有律师提出要求立法禁止“公务员”买彩票,甚至于有人提出必须把彩票购买限额写入法律并且买彩票要求实名制,从根本上遏制这些违法行为。 献计献策的人们无一例外地都想到了法律的缺失是造成这些事件的根本原因。但是,彩票立法的呼声不是今天才有的。据了解,早在2004年西安宝马彩票案后,就有人提出了立法需求。但是,时至今日,法律依然难产。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彩票立法之所以难产是因为立法机关无法协调两大发行机构的利益。目前,中国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由财政部监管调剂,财政部之下由10个部委分配公益金收入,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两部门占据公益金的50%,其余的一半由财政部向助学、残疾、环保、社保及2008年奥运会等8大领域分配。各主管部门纷纷要求扩大自己的公益金分配额度,教育、建设、西部开发等众多部委也提出要从彩票收入中分一杯羹。在这种情况下,立法部门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致使彩票立法遥遥无期,这对中国彩票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对此,也有专家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比如首先要使发行机关从行政部门脱钩,学习国外成熟经验进行合理设计,作为企业并按市场规律运行,这样就避免了两个平级的行政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其次,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并且使其职责明确,名副其实,依照有关法规,切实负起监管职责,这样就避免了一个行政部门监督另一个与自己平级的行政部门。 尽管彩票立法可能困难重重,但是其势在必行。正如广大法律界人士期盼的那样,希望我们能把邯郸农行案作为一个突破口,顺势推进彩票立法进程。相信我们的希望不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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