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公交私营留下后遗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4日06:39 长江商报

  公交私营的后遗症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政官员介绍,当时政府大胆把公交交给企业运转,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政府对公司的监管显得有些不尽如人意。

  2003年4月29日,十堰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揭牌成立,一时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从此,十堰全城的公交业整体易手,被民企老板买断,十堰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变为一家民营企业。在整个中国,全城公交民营化,这是首例。

  温州老板张朝荣,便是十堰公交的新“东家”。

  为了弄清事件的情由,记者找到了公司总经理张朝荣。

  说起这次的集体停运事件,张朝荣称,停运是因为多方面的因素导致的,也并非只是待遇的问题。“公交公司虽然改制,但还是服务市民的,我们在改制中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任何事情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好的教训要吸取,不好的要改正。”

  张朝荣说:“集体停运事发后,我相信政府会果断处理,也相信政府会保证公交优先的原则,给我们更多的政策支持。”

  事实上,张朝荣领导的公交公司并不是没有带来新的气象。事实上,2003年以前,十堰公交与大多数城市一样,依赖政府财政补贴。仅2002年,十堰公交算上政府补贴和应交的营业税,全年亏损达到760万元。根据公交公司的宣传材料,2003年4月30日,公司成立的第二天,100台豪华双温空调公交车即驶上十堰街头。四年来,该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达1.3亿多元,22条公交线路中已有12条更换为空调线路,并建成了公交IC卡乘车收费系统和GPRS智能监控调度系统。

  那么,为何在公交公司会发生司机集体停运事件呢?政府在监管中是否缺位,才导致公司与司机之间的矛盾最后爆发?

  对此,记者设法联系上了公司党委书记杨光荣和市建委副主任朱天峰。他们均表示,事情还在进一步的处理中,不便接受采访。

  不过也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政官员介绍,在公交方面,十堰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当时政府大胆地退出国有资本,把公交交给企业运转有很大的勇气,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政府对公司的监管显得有些不尽如人意,对公司一些苛刻制度,甚至是违法相关劳动法的规章,并没有及时的监管,才导致集体停运的发生。

  理性治疗公交之痛

  有知情人士证实,目前的十堰市公交公司已经全部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接手,政府将彻底调查公交公司在民营化4年多来的合同协议履行情况。

  事实上,十堰公交的集体停运并不是第一次,早在几年前,公交改制的时候曾经发生过两次。只是当时事态没有激化,当地政府及时、理性的处理了集体停运事件。

  “千条万条不如一条,我们必须要保证70万市民的正常出行,将复杂问题简单解决。”十堰市政府副秘书长柯尊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情发生后,柯尊群被市委市政府任命为公交公司的临时党委书记,负责处理此事。市劳动、财政、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也都担任了公司临时党委成员,协调处理此事。

  柯尊群介绍,针对1300多人的公交公司,市政府表现出了积极的态度。十堰市市长向司机们承诺,春节前每人发放1000元的过年费,同时将彻底调查司机们的收入情况,并根据十堰经济的发展速度,依法提出职工工资增加的方案。

  柯尊群说,他们将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管理运行模式和合同法、企业法等规定,及市政府的程序依法办理。

  有知情人士证实,目前的公交公司已经全部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接手,市财政局也开始调查公司的财务状况,政府将彻底调查公交公司在民营化4年多来的合同协议履行情况。

  车城十堰,即将迎来公交事业发展的又一个重要契机。

  ·资料链接·

  2002年12月27日,国家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规定。

  市政公用企业要依法自主经营。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要在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制定企业年度生产计划;为社会提供足量的符合标准的产品或优质服务;要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管,制定严格的财务会计制度,定期向政府及主管部门汇报经营情况,如实提供反映企业履行合同情况的有关材料。市政公用企业应通过合法经营取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实现经营利润,同时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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