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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大火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09:29 南方人物周刊
这是命运的吊诡之处——庄学义本来是有机会逃脱灾难的。 火灾前一天——1987年5月5日,庄学义刚从省城哈尔滨开会归来。本来,这位局长“有机会到外地逛几天”,但单位有一笔大批量造纸材料生意需要洽谈,会一开完,事业心很强的他便匆匆赶回。 第二天,5月6日,上班的他和同事看到图强西方的漠河有些烟,后得知是漠河县(即西林吉林业局,位于图强林业局西20多公里处)林场起火,出于防火的考虑,庄学义和同事去巡视了自己辖区内的森林,没发现火情。 5月7日,庄学义让手下的人和漠河县方面通电话,要求帮助对方打火:“怎么样?你们能不能顶住?不行,我们派人!” “没事,我们控制住了!”对方很自信。 庄学义记忆深刻的是,那一天,图强林业局给漠河打了三次电话,一再问“需不需要我们去人?”结果都是“问题不大”、“火已经控制住了”之类的答复。 实际情况是——5月6日,漠河下属的河湾林场、古莲林场起火,经过一夜英勇奋战,至7日上午火势基本被控制住,但明火灭了,剩下的火场并没有得到有效清理。 漠河的官员们也忽略了大兴安岭气象台前两天的天气预报:5月7日,大风可达“火险级”,气温将升高到23度! 当晚7点45分,庄学义接到了大兴安岭林业局局长邱兴亚的紧急电话。邱兴亚告诉庄学义,漠河方面电话已经中断,火情可能比较严重,他要求图强派消防车全力支援漠河;腾出空房子,做好接待漠河灾民的准备。 接到上级的命令,庄学义和局党委书记迟仁太打了个招呼,说了邱兴亚的两点指示,然后喊上防火办主任,从公安局调了两部消防车,向漠河方向驶去。 车行到“九拐处”(地名)时,庄学义下车远眺,发现漠河方向“红彤彤一片”,大火可能正向图强林业局辖区内的育英林场(位于漠河和图强之间,为图强林业局的辖区,厂部所在地为育英镇)扑来。 许多亲历者事后描述那场大火,脸上都带着恐怖的表情:八级以上的大风,一团又一团的火焰,高达几十米的火头,树木“噼啪”作响——水分被瞬间烤干,然后“呼”地一下,整座林子开始燃烧。 更可怕的是,大火的速度——“风借火势、火助风威,在1000摄氏度以上的高压热流中,以每秒15米的速度肆虐……” 许多人开始看到天边发红,很快变成一片火光和烟雾,同时感到空气的炙热,等火头来了,转身再想跑,已来不及,没等掉头跑多远,已被火魔吞没,剩下在烈焰中煎熬挣扎、呼叫…… 国务院在向全国人大委员会汇报的材料中,这样写道:“5个小时火头推进了100公里,铁路、公路、河流,甚至500米宽的防火隔离带都阻挡不住,一个晚上就烧毁了西林吉(又名漠河县,政企合一)、图强、阿木尔三个林业局所在地和7个林场、4.5个储木场”! 那一晚,8点半左右到达育英镇时,“大火已经吞噬了三分之二的育英镇”,因为庄学义事先电话通知,他要来,所以育英林场副场长曾凡金(该林场没有场长,曾凡金主持工作,为育英林场的防火总指挥)在门口焦急地等他。 “赶紧用广播通知群众转移。”庄说。 “广播早坏了。”曾回答。 庄学义立即部署曾凡金在街上喊话,同时组织人员,指挥群众向开阔地转移。进林场调度室后,他开始给林业局党委书记迟仁太打电话:漠河的大火已经到了育英,赶紧把图强的男职工组织起来打火(灭火),妇女孩子都疏散到河套去(图强镇附近的河湾)。到门口,看到火太大,庄学义再次操起电话:不要过来打火了,男的也都疏散到河套去! 那时,综合厂在燃烧,储木场也在燃烧,大火还在向铁路东面发展,随时都可能吞噬育英镇,所有的人都逃,哭声、喊声,响成一片。 庄学义也没见过那么大的火,他观察了一下火情,“当时就考虑,育英已经大部分着火了,而火头正沿着公路两旁扑向图强,图强有1万多人,还有5个林场,比育英更重要,应该返回图强。” 在呆了近20分钟后,庄学义离开育英镇,边组织群众疏散边向图强方向赶,在这个过程中,他碰到了曾凡金,曾正骑摩托车往图强赶。庄连忙吩咐:“你骑摩托车快,赶快先去图强向迟仁太汇报,抓紧组织人员疏散!” 没走出多远,一辆抛锚车将路堵死了,几百名群众和10多辆汽车都挤在那里,司机在不停摇车,或许是火太大缺氧的缘故,车老是不着。庄学义当机立断:把车推到沟里,让开路,群众先转移! 等几百名群众都安全转移了,大火已经包围了庄学义的汽车。庄学义只好让司机踩着油门,“不然一旦熄火,就再也启动不起来了”,闭着眼睛冲出了火场。 庄学义说,幸亏他懂得机械原理,不然根本逃不出来,一路上,顶着大风吹来的火炭(烧红的树皮),情形惊险万状。 “我那时心中很坦然,觉得这火不是图强引起来的,放火的才有罪,救火的有功……” 人为横祸 9点20分左右,庄学义回到图强,但是他电话传达回来的“赶紧疏散群众”的指示并没有执行,因为“广播没电”。 庄学义立即让人用备用的小型柴油发电机发电,广播告知居民立即疏散到河套去;另一方面又派人到没有广播的“四连居住区”(地名)通知疏散。 那时,距离他在育英林场时的报警,已经过去了40分钟。结果,在这个四连居住区,大火烧死了40多人,有一家7口人全部葬身火海! 出办公大楼前,稍稍镇静下来的庄学义,让人给阿木尔林业局打个报警电话(阿木尔位于图强的东方,大火在8级西风的劲吹下,一路向东推进)。 很快,大火吞噬了图强镇…… 由于镇上面可燃物并不多,等迅猛的火头过去之后,庄学义立即组织疏散到河套的员工打火,接着是灾民的救助、吃饭问题,还有疏散妇女儿童等等。 他的这些工作,得到了后来亲临现场的黑龙江省委书记、省长的肯定。 可是,他没觉察到,噩运正悄悄临近。 原来,以前被他拒贿的那个人,由于和林业局发生纠纷,起诉林业局被法院驳回,大火过后的第二天,他就跑到庄学义办公室叫嚣:上次没告倒你,这把火一定把你整进去! “那时候,正忙着救火、组织人员疏散,哪里有功夫去搭理这样一个人。”庄学义说,他万万没有想到,5月7日夜间起源漠河、非人力所能扑救的大火,竟会被一些人利用,成为了他指挥不力的罪责。 多年后,庄学义了解到,当年正是这位王某,盗用图强林业局全体死者家属之名,写信到中央,说“庄学义不在现场指挥,让消防车给自己让道结果砸死人,见死不救、家有黄金”等等。 在“火灾”刚刚过去,反思、问责声响成一片,社会的大舆论急需人出来承担责任的情势下,这封控告信对于庄学义简直是灭顶之灾——国务院一位领导批示:“如调查属实,严惩不贷。” 调查由原大兴安岭纪委书记张振玉牵头,针对庄学义展开。 后来,尽管没有发现诬告信上所写的内容,但调查组却认定,对育英的损失,庄学义“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6月24日,庄学义被“停职反省”。 “玩忽职守”? 庄的停职,引发了许多当晚曾和庄学义共赴生死的职工们的不满,在他们看来,庄在5月7日晚上,并没有过失行为——以王全福、任天寿、周万才等人为代表的图强林业局90多名职工,开始联名向黑龙江省委上书,为庄学义鸣不平。 图强林业局法律顾问贾世英则从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角度,走访大量当晚目击者,还原事情真相,并录了音。 然而,黑龙江省纪委第二次竟然派出和第一次相同的调查组,结果,得出结论与第一次相同。“本来第二次调查,我提出了回避,但上级领导还是派我去,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去了。”原调查组长、大兴安岭纪委书记张振玉这样解释。 8月7日,庄学义被撤职、开除党籍;9月21日,完全没有思想准备的庄,更以“玩忽职守罪”被大兴安岭检察机关逮捕。 大兴安岭检察院指控庄学义: “在大火即将吞噬育英的严重时刻,除到林场办公室外,既没有用电话与当地其余三个科级单位联系,也没有亲自去各单位组织部署抢险救灾而匆忙返回图强。” “见育英地区防火总指挥曾凡金脱离指挥岗位,骑摩托车驮人向图强方向逃走时,理应制止,令其返回育英组织指挥群众疏散与抢险,而其相反,却令曾快去林业局找迟书记报告火情。” “由于庄学义上述失职行为,致使育英地区职工群众在‘五·七’火灾中,失去组织领导无人指挥群众抢险和疏散,损失惨重……” 审判 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庄学义依然记得,自己是昂首挺胸、面带微笑地步入法庭的——他相信自己的清白。 在法庭上,他慷慨陈词,从他作为最早的林区拓荒者讲起,为大兴安岭招聘了一批建设骨干;为大兴安岭开辟了公路网;大兴安岭8个林业局,他参与了3个的开发和创建……旁听的女同志不禁潸然泪下。 他当年的辩护律师池英花回忆,这辈子,她再也没经历过那种场面——“开庭的时候,居然有群众排了百人的队伍夹道欢迎我们进入法庭。” 大律师张思之先生也是当时的辩护律师,他向记者回忆说:“审判庭是在一个大的电影院,人山人海,庭审时我的辩护词让大家不断地鼓掌,结果法官居然宣布,谁再鼓掌就把谁押出去!就那样也没能阻挡人们的热情。” 张思之认为庄学义“无罪”,提出5条辩驳意见: 庄学义到达育英林场时,“贮木厂连同贮木厂办公室都已被大火吞噬”,“真正面临被吞噬威胁的正是图强林业局本部”;庄学义当时通报了火情,提出了措施,驱车继续查看火情,三个行为无可指责,而且一路疏散人员,不属于“离开育英”;庄学义“简单地”让曾广播喊话通知群众疏散,正说明庄学义作为指挥员的果断与高效;“没有亲自去各单位部署抢险救灾”不成立,驱车前往,算不算“亲自”?综合厂是不是“单位”?观察火情是不是为了“部署抢险”?庄学义命令曾凡金驾轻骑急速奔向图强直接报警,使图强一万五千之众有所准备,正是积极的救火行为。 “直截了当地说,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中回避了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个是,‘五·七’火灾对于图强局来说,实是意外的天灾,非人力所能抗拒;一个是被告人的行为到底有没有社会危害性。” “对刑事被告人定罪的根据,只能是他的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应因公诉人的主观意念,或某位领导人的意志……如果不是坚持这条原理原则,决经不住事实的检验!历史终将证明:这是错误。” “听了公诉人的公诉词,使我们不能不预感到:有的同志,在庄案上将决心沿着明知是错误的小道走到底了。这就清楚地说明,以法治国,在我们国家还要经历多么艰难的历程。” “老百姓是最痛恨官员腐败的,为庄学义辩护能得到老百姓这么样的拥护,不是很能说明律师的价值、说明庄的案情真相吗?整个审判过程,法庭内外掌声如潮,我是在群众的簇拥下离开的。”张思之老先生回忆说。 一名坐在前排的公安局干警因为太激动,正要举手准备鼓掌时,被当场“抓获”给押了出去,于是,“鼓掌未遂”一词还成了新鲜名词。 事隔多年,当年那位鼓掌被押出去的干警王玲向本刊回忆,当时,很多人都认为庄学义没罪,包括一些法院的工作人员——开庭时,他们就悄悄把票给了很多想去旁听庄案的群众,“不然普通人根本进不去”。 结果,庄学义声泪俱下的陈述,律师精彩的辩护,引起观众热烈地鼓掌,法庭看维持不住秩序,就杀鸡骇猴,把王玲扭送到公安局。而局领导和王玲挺熟,“知道怎么回事,后来就给放了”。 第二天开庭,王玲换了身衣服,悄悄溜了进去,这次她不敢坐在前面,在后面找了个位子,群众还是照样为庄学义鼓掌。 但庄学义怎么也没想到,悲剧还是发生了。 一审、二审,知情者的无罪证言、律师的精彩辩护,都无法改变庄学义的命运: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成为黑龙江省委处分的11名干部中,唯一一个受到实体刑罚的人。 事隔多年,张振玉这样解释为何唯独庄学义受到刑罚:“可能是图强被大火烧死的人数比较多吧。” 原大兴安岭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的副庭长李春录则告诉本刊记者:“这个案子按法律说确实有问题,但当时是政治因素起作用。为了这个案子,从最高法到省高法都派来了人,上上下下的,我们说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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