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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英雄”定义将发生变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09:55 青年参考
作者JaneMacartney 编译小河
目前中国大约有34万家庭以他们的被授予“革命烈士”头衔的亲戚而骄傲。但随着当局有意更好反映中国的新面貌 ,这一旧有观念行将改变。 根据一项向公众推出并接受一周评议的新规则草案,“革命”的字眼将被移除。那些被授予“烈士”称号的人将不再 必须是社会主义者,任何能被公众接受为英雄的死者都可以有资格当烈士。当前,烈士指的是“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 的人。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最初几十年,大多数革命烈士是死于革命事业,或为别人牺牲生命的军人。最有名的是雷锋,他 死于1962年,至今仍是中国学生的楷模,并被作为谦虚和无私的党员楷模写入诗歌和海报。 随着共产党巩固了地位以及军队大部分时间待在军营里,其他人获得了烈士的头衔。1980年的一次修订规定可授 予公务员和公共部门的工作人员烈士称号,但政治标准仍十分严格。 国务院在公布新的草案时说,它考虑了中国变化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认为以前被宣布为烈士的条件不再反映这些 变化。草案说,烈士家属将一次性获得当前国家平均工资水平15倍的抚恤金。按照今年的标准计算将是24万元人民币左右 。对于那些没有固定工作的人,政府将付给家属相当于陆军中尉月工资40倍的抚恤金。 烈士家属在参军或申请进入政府部门工作时将被优先考虑,并享有免费教育、大学录取和企业税收减免等优待。这些 好处将不包括已被授予烈士的家属。 (英国《泰晤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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