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社会渐趋育成 公民力量推动宪政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15:07 中国新闻网 (来源:半月谈)

  近年来,民众自下而上的推动,成为中国宪政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财富的增加,以及独立、多元经济主体的成长和壮大,独立人格和公民社会正在逐步发育形成,中国公民开始越来越强烈地、自觉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公民政治参与越来越自主

  “我要当人大代表!”2003年全国五级政府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深圳市先后有12位选民站出来喊出了这一心声,主动自荐参选人大代表,并且有2位最后成功当选。深圳这一民主竞选举动立即对不少地方的选举产生了影响。

  这些竞选者主要是为提高政治地位而达到经济上维权的目的。从身份来看,他们大多是具有中等收入以上的“白领”,与选区有密切利益联系。因为居住的小区在物业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他们希望当上人大代表能帮助居民更好地反映和解决问题。小区管理这些在过去都由政府和单位解决的问题,现在变成居民自己解决。这些单个利益主体需要有一个平台向政府表达意见,而作为利益共同体的选民也希望选出自己的人大代表,去表达自己的利益,为自己代言。

  有专家分析指出:民间自发的竞选冲动,正在激活我国现行宪法中的内在民主因素,表明不断增长的中等收入阶层要求参与政治的主动性和维护政治权利的自觉性正在日益提高。

  与此同时,代表履职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近年来各地人大出现不少敢于为民请命的代表,他们在会上反映民众的各种利益诉求,会后还到处奔波维护公民权利。另一方面,一些不能履行职责的代表被迫辞职或被罢免,代表不再只是政治荣誉。人大代表作为民意代表的责任日益凸显,而选民对代表提出要求和代表责任的回归,正是民主代议制发展的希望。

  更广泛的公众参与表现在听证制度的广泛实施。从涨价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府决策,到城管执法等直接涉及普通群众的行政处罚,再到以法律形式确定权利义务边界的立法活动,听证把民主变成每个公民都可以直接参与自己关心的事务的具体行动,人们由此可以更多地在日常公共事务中实践民主。

  舆论监督越来越强势

  去年媒体曝光了山西境内存在大量无证砖窑厂非法用工现象,轰动一时。一些不法分子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雇用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时任山西省省长的于幼军反思整个事件时,特别强调了媒体的正面作用,并为没有及时向媒体主动提供更多情况表示歉意。

  近年来,中国媒体和公众舆论在监督政府和维护公民权利方面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发生在2003年的孙志刚案即为舆论开始发力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大学生孙志刚因没有带身份证被当地警方收容,3天后死在收容所。这件事被当地媒体曝光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公众不仅对责任人的行为表示强烈愤怒,而且对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合法性表示质疑。国务院主动将这一过时法规废除。此后,沈阳黑社会犯罪头目刘涌在舆论的压力下,被最高法院提审,由死刑缓期执行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湖南省嘉禾县领导集体违法拆迁招致强大的舆论压力,中央政府派调查组进行督查,最后县委书记和县长双双落马;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规建钢厂,媒体针对这一事件的揭露性报道得到中央重视,促进了宏观调控的贯彻;等等。这一系列事件表明,媒体和公众舆论日益成为一种有影响的社会力量,发现并改变一些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不良的倾向。

  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作为新兴媒体对民主政治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第一,大凡社会轰动性事件都离不开网络传播,网友评论成为社会舆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第二,各级政府日益认识到网络民意的重要性,从中央到地方,越来越多的官员从网络了解民情,和民众展开互动。

  媒体作为一种社会力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是社会民主发展的一个重要进步。(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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