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立法部分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2日02:03 新京报

  展望

  有关法律专家介绍,今年秋季将会公布新一届人大的五年立法规划。专家认为,可以预料的是,社会领域的立法依然将成为重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陈斯喜日前已表示,要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务还非常重,还有一大批法律需要制定,特别是需要加强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制定。”亦有观察者指出,虽然在社会立法之外的某些领域立法上,立法机关态度依然谨慎,但是,“我们相信这种限制政府权力,保障权利,尊重民意的趋势会持续下去。”

  采写/本报记者 李静睿

  五年立法部分规划

  一、宪法及相关法类

  《宪法修正案》

  《紧急状态法》

  《选举法(修订)》等

  二、民法商法类

  《物权法》

  《企业破产法》

  《公司法(修订)》

  《证券法(修订)》等

  三、行政法类

  《行政许可法》

  《行政收费法》

  《行政强制法》

  《公务员法》

  《居民身份证法》等

  四、经济法类

  《国有资产法》

  《反垄断法》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等

  五、社会法类

  《社会保险法》

  《劳动合同法》等

  六、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类

  《刑事诉讼法(修订)》

  《民事诉讼法(修订)》

  另外,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包括《行政程序法》等。

  物权法10大亮点

  ●公私财产

  亮点:公私财产平等保护。

  ●国有财产

  亮点:禁止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国有财产。

  ●集体侵害

  亮点:集体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可请求法院撤销。

  ●征收补偿

  亮点: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财产抵押

  亮点: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均可抵押。

  ●土地承包期

  亮点:土地承包期满可继续承包。

  ●住宅用地使用权

  亮点:满70年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

  ●车库车位

  亮点:小区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阳光权”

  亮点: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选聘解聘物管

  亮点: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据新华社电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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