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代表建议对规范小用工主体给予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01:01 信息时报

  □专题统筹 王丽凤 本版撰文 王道斌 朱小勇 吴瑕 祝勇

  城市中的个体户、中小企业对“消化”城市劳动力方面有很大作用,但如果严格地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行事,就必须购买社保五大保险后才能够用工。但随之而来的巨大负担可能会导致这类城市中必不可少的服务性行业走向消亡。“国家、地方应通过税收、工商登记费用减免、社保费用减免等适当的方式,给予在解决城市就业问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小用工主体一定的补贴”,“小服务业情况特殊应区别对待”,昨日,参加全国两会的政协委员及人大代表都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九项”

  ——《劳动合同法》

  无论是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本报进行的调查,还是实施两个多月后广州地区的现实情况,都体现了这样的事实:一些与市民生活紧密联系的小型零售、餐饮、服务业用工主体,都对《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十分无知,态度淡漠。记者通过走访发现,与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担忧无固定期限合同条款不同,这些小型用工主体更为担忧的是签定合同后的员工社保支出问题。

  现状调查:

  小企业签规范合同者极少

  记者日前曾专门就小商店、小型连锁服务业、小餐饮服务业对新《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过摸底调查,结果不容乐观。在受调查的数十家小用工主体中,除了一些覆盖面广的连锁商店、干洗店外,大多依然没有与员工签定规范的劳动合同。雇主们要么选择简单地与劳动者签定一张极不规范,仅约定服务期限的内部合同,要么就干脆用双方口头上的协议顶数。

  在越秀区广东工业大学附近一家复印档口的李老板,手下有5名伙计。对于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的设置,他一直都在关注。“应该说,对于应该遵守的劳动法规,我是会尽力去遵守的,比如最低工资标准问题,现在广州要提到860元/月了吧,我已经为我的工人们开到1300元左右,而且保证按时发放。但你要我这样的小单位去规范地签定劳动合同,那多少有点脱离实际了,且不说加班费的倍率计算问题,也不提一定要给员工放带薪年休假的问题,单单一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就足以让我这样的小店关门”,李先生在论及这些时,多少有点无奈。

  依法参保令小雇主望而却步

  记者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和李先生一样仅仅是因为担忧参保问题而对签定劳动合同望而却步的小雇主们并不在少数。在海珠区经营着两家罐装气配送店的叶老板手下有员工12人。曾经希望通过正常手段为员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他,在核算了相关的参保费用后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为12名员工都同时保五险,那就要7万多块钱啊。说句实话,我一年的纯利润差不多也就这么个数而已,全为员工交了社保了,我吃什么啊?”。

  专家:

  可参考社区就业

  财政补贴参保模式

  《劳动合同法》明确将小型用工主体涵盖在应当遵照执行的企业当中。可究竟该怎样既保障这些小用工“单位”能够得以生存,又能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劳动保障专家。

  “应该说,目前广州市推行的鼓励‘4050’人员就业的社区就业财政给予其个人参保补贴以及岗位补贴的方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途径。毕竟,这些提供就业岗位的小‘单位’大多都是服务市民、服务社区的社区服务性工作。而通过政府给予其员工参保的费用补贴后,既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也彻底解决了这类企业因惧怕参保而拒不执行《劳动合同法》的问题”。相关专家表示,“除此之外,与小型用工‘单位’存在直接利益联系的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也可适当给予税费减免、工商登记费用减免等途径给予那些规范性的小型用人单位以补贴,缓解他们的生存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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