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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化工大市场被投诉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14:38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邹晓华、实习生周小芬报道:花了将近26万元买了一间店面,没想到合同到期却拿不到钥匙。日前,南 昌县莲塘镇的南昌化工大市场被业主投诉。 周先生两年前在南昌县莲塘镇化工大市场买了个店面,随后周先生就把店面返租给开发商,租金在房屋款项总额内扣 除,今年2月28日到期。3月4日,周先生找到开发商领钥匙,不料,开发商却要求周先生交房屋安全鉴定费、物业管理费 、垃圾清运费总共1300余元。周先生称,这些款项购房合同里都没有注明。开发商说,如果不交,就不给钥匙。 随后,记者与南昌化工大市场达恒物业公司联系,对方一名工作人员称,购房合同没有注明并不意味着不要交这些费 用,物业公司对这些收费有所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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