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锡荣:财产申报难在财产界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9日06:5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财产申报难在财产界定

  成都商报:全国人大代表每年都在呼吁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您怎么看?

  刘锡荣:我觉得除了工资性的合法收入,公务员的其他收入都应该申报。这个中央正在研究。

  成都商报:代表们建议申报范围要包括家属和直系亲属的所有财产及就业状况?

  刘锡荣:要制定详细的细则,区分哪些是正当的收入,哪些是靠当官的父母赚的。我觉得更关键的是设立从业限制和回避制度。在自己管辖范围和业务范围内,家属和直系亲属不得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现在已经有了4类,法院、检察院的不能做律师,主管城建的不得开发房地产,管财政的不能搞会计事务所,公安局的不能开娱乐场所。

  成都商报:官员财产申报目前难以推行,最大难点在哪里?

  刘锡荣:主要是界限问题。这个事情呼声很高,中央也在考虑。登记过工资和收入,但是不彻底。主要是财产的范畴,有的认为登记银行存款就够了,有的讲要登记财产,房子、汽车、股票要不要算?现在对财产的界定有分歧。对于官员的财产来源不明,我们国家的法律不够严厉,最多判刑5年,国外是以贪污论处。这一点上刑法应该修改,加大对财产来源不明的惩处力度。

  最新建议

  官员财产

  不仅要申报还应公开

  本报记者 廖卫华 特约记者 熊伟 北京报道

  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韩德云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将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列入2008年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他说,《公务员法》施行以来,公务员的腐败问题大都与其财产长期未能得到有效监督有关,因而相当部分案件都涉及巨额财产无法说明的问题。

  韩德云表示,《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行为的监督做了许多规定,但人民群众最为期盼的有效监督———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并没有写入该法。1995年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不能满足廉政建设的需要:申报主体范围过窄;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个人的工资、奖金、礼金等,并非全部收入,更非家庭的全部财产;申报受理机构只是被动接受申报,无过硬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核实等。

  2004年3月首次提出官员财产申报议案的王全杰建议,领导干部公开申报资产应包括其直系亲属和所有家庭成员。申报的收入和财产均应通过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公开或通过有效渠道使人民群众得以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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