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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两高报告:我国反腐工作进入新阶段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3:40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何春中 程刚 “上海社保案还没有结案,还会继续进行查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2006年,在上海社保案中,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落马。这是过去5年被查处的35个省部级高官之一。 2008年3月10日上午,人民大会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工作报告中说,5年来,高检立案侦查省部级干部35人、厅局级干部 930人。 “中央反腐败的决心是非常坚决的,不仅要铲除腐败,还要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姜建初说。 中央党校教授林表示,实际上,从十六届四中全会开始,我们党反腐败的路线就非常清晰了,即“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他说,“提出这个方针,标志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35名省部级高官落马的背后 2006年,京津沪三地都有高官落马。 郑筱萸,首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他手中的权力关乎13亿国人的用药安全。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郑筱萸以权谋私,直接或通过家属多次收受贿赂,款物合计649万余元。他玩忽职守,擅自同意降低药品审批标准,滥发药品文号,辜负了人民的重托…… 2007年7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郑筱萸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被执行死刑。 查处陈良宇、郑筱萸、杜世成、邱晓华等极少数高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权威资料统计表明,20世纪80年代,全国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受到法律制裁者只有两人,违法犯罪的经济数额为几千元到两万多元; 90年代上升为15人。2000年至2007年,这个数字上升到70人以上,其人案数额从几十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这一趋势令人担忧。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极少数高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这些人位高权重,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一些领导干部甚至充当了黑社会的保护伞。春旺在3月10日的工作报告中说,5年来“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肃查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人。” “抓大不等于放小。”姜建初说,抓大案要案主要是因为它们的影响大,危害也大。查办一个涉案金额上百万元的大案,就能给国家挽回一定的损失。抓了一些违法乱纪的高官,会起到较大的警示作用。 姜建初强调,“这里没有抓大放小的意思。检察机关对于小案仍然是一直在办理的。” 郑筱萸案、上海社保案暴露出对“一把手”监督缺位,“一枝笔”现象仍没能得到根治。 姜建初认为,上述大要案暴露出最大的问题,就是对“一把手”敢不敢监督、能不能监督、受不受监督。“你得有一个让人敢于监督的社会氛围。如果每个人办事都不送礼了,敢于直言,监督腐败的社会氛围就树立起来了。” “当然,这是反腐败工作的一个理想目标,实现还需要一个过程。 比如现在,想进政府机关工作的人不用再托人送礼了。因为实行了严格的公务员考试,考试通不过,送礼也没用。” “所以,每个公民都应该成为反腐败的战士。从自己做起,不送礼、不行贿,发现腐败迹象马上举报。”姜建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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