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汝县领导当众表示支持多种经营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4:59 新京报

  县长为致富先进牵马

  “当年有没有担心,怕人说‘资本主义尾巴’?没有,有领导顶着呀!”2008年春,孙春元再次回忆当年的情形,话语轻松。他当时的职务是临汝县乡镇企业局企业科科长。

  开业那天,孙春元和几位县领导一起,赶到现场祝贺。作为临汝县最早的多种经营企业之一,领导们对它看得很重。

  和许多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一样,孙春元亲眼见证了许多“割资本主义尾巴”的事实:穿工商制服的人踢倒路边卖烧饼人的火炉;两个贩猪的外地人,因被指“投机倒把”而拦下,猪被没收款被罚,蹲地上抱头痛哭。

  但他更多的庆幸是———“临汝县的领导比较开明。”孙春元回忆说,时任县委书记吉长荣每次开经济工作会,都要求护老百姓致富的热情和努力。

  两件事让孙春元记忆深刻。

  1983年,临汝县小屯乡宋庄村村民冯清立开了家翻砂厂,为煤矿做工具。因为收废铁,他被警方数次传唤,翻砂厂也被工商部门关闭。无奈之下,冯清立托人将上访材料递给了县委副书记胡立。

  胡立赶到冯家,问清楚了情况后,在乡里和村里的会议上,以一个县委常委的身份,为冯清立“恢复名誉”,并让冯清立在全县巡回做致富经验的报告。胡立还找到处罚冯清立的各单位领导谈话,与他们理论“冯清立究竟违法不违法”。

  寄料镇寄料村村民郭明与人凑钱,买了两辆汽车拉煤,1984年一年就赚了4万元,成为全县典型。县里特意开会对其表彰,会后,郭披红戴绿,骑在一匹枣红马上,县长马庆立为他牵着缰绳,在县城几条大街游行。

  “领导的重视是最重要的。”孙春元所在的单位,被要求利用一切便利,为乡村工业,搞多种经营服务。“一开始,多种经营还局限于农民搞个养殖什么的,到后来,我们发现发展乡村工业,也不能只靠政府。”

  按当时的企业法规规定,个体户的雇工数量不能超过8人,要不就是资本主义。

  但在杨楼乡杨楼村,农民李景源雇了十几个人做瓶盖,生意好了之后,还在上海设办事处,雇四个上海人做业务员。“县领导都以此为荣呢。”孙春元说,“你要是下面的干部,你敢去说人家是资本主义,让人家关门?”

  “中央在摸索,地方也应该跟着摸索。无论咋说,让百姓合法致富总没错。”吉长荣的话,让孙春元记忆犹新。

  5村民一人一千齐开厂

  在有着“百里煤海”之称的采煤大县,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更为红火的是分布在各处乡村的煤矿。

  开个最简陋的小煤矿,在当时需要3万元左右。临汝当时有(公)社(生产)队煤矿26个,集体资金投入已经力竭。

  那时,中央对矿山业的指导思想是:“大矿大开,小矿小开,有水快流”。为了鼓励群众开矿,临汝县当时的政策很宽松:经过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批准后,再到县煤炭局申请,在省里备案,就可以开挖了。

  但是有一点,个人凑钱开办的煤矿,必须冠以村或者村民小组的名义。“煤炭矿产属于国家和集体,个人是不能挖的。”当时在寄料镇政府工作的陈保松说。

  除了煤矿业,更多的股份合作,也在各个能赚钱的行当展开。在寄料镇马长庄,5个村民一人凑一千,开了一家耐火材料厂。四个人在家做,一个人跑业务,每到月底,5人按经营成本和劳动力的入股量分配利润。此厂因工作效率高而远近闻名。

  私人资本如此,集体企业也跃跃欲试。汝州镇阀门厂原是个镇办企业,固定资产有130多万元,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就将厂子做股发行,镇里占了80股,职工以货币入股后,还可以自己的劳动力入股。

  数据显示,1984年,临汝县各类股份式合作企业所创产值,占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的61.9%,达到13000多万元;利润占70%,达到2800多万元。

  临汝县的财政收入因此在河南省位居前列,两年后,甚至跃为全省第一,是该县史上惟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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