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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目前没有进入证券市场考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12:05 人民网
[齐骥]:涉及到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因为我们的侯司长是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监管司的司长,请他回答一下。 [侯淅珉]:关于住房公积金能不能进入证券市场的问题,目前还没有这种考虑。包括刚才说到的公积金沉淀问题,实际上现在公积金的使用,地区之间的差异也很大。在东部地区的一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已经出现了流动性问题,沉淀主要是在中西部地区。我们总的原则是,公积金要取之于房、用之于房,我们不会考虑向证券市场发展。但是我们还要考虑如何通过资本市场引进资金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支持中低收入家庭。 [沈建忠]:关于房地产的信息发布问题,据我所知,前几年这方面的发布比较乱一些,这几年已经进行了规范。特别是从中央层面上来说,涉及到房地产对外的信息发布主要是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改委,一个是价格指数,一个是房地产快报的统计数据。还有一部分指标、数据是通过国家统计局批准以后,由建设部具体负责统计、对外发布。地方的情况也大致如此。 [沈建忠]:去年三个部门还专门为对外的信息统计发布进行了协调,专门发布了一个文件。现在说到信息发布有些乱的问题,据我们掌握,主要是现在还有一些社会的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发布。由于他们所依托的统计的信息源和他们统计的范围各有不同,所以出来的数据可能和政府部门的数据不一样。 [沈建忠]:这个也没有关系,只要大家仔细地注意看他们统计指标的说明就可以了解到他们的范围是什么。就像现在的股票市场上一样,股票也有好几种,有的是几千点,有的是几百点,他们统计的指标含义不一样,所以出来的结果也不一样,这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在市场化进程中如何改进房地产信息的发布,这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面临的一个新问题,我们和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地协调、研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这方面的内容。 [沈建忠]:当然了,大家可能也注意到,国家统计局前一段时间的新闻发布会上,谢局长也已经表态,他们也在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内部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谢谢。 [城乡建设杂志记者]:谢谢。我是城乡建设杂志记者。我的问题是,限价房政策涉及住房保障和市场调控双重目标,在限价房问题上如何实现这双重目标的统一?谢谢。 [齐骥]:限价房是在前年国务院的文件当中提到的概念,当时不叫“限价房”,叫“两限两竞”普通商品住房这样一个概念。它的提出主要是针对过去几年当中有些地区,特别是一些沿海的大城市当中商品住房的价格上涨较快。刚刚我的同事也提到,已经远远超出了城市一般家庭对购房需求的支付能力。国务院文件提出,要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对于什么是中低价位,各个地区、各个城市有不同的标准。为了使国务院这个调控措施能够起到实效,一方面稳定房价,一方面增加对自住需求的购房者的有效供应。在一些城市就提出了这种“两限两竞”普通商品住房,后来就简称为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齐骥]:限价房首先是一种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由于政府在出让土地的时候设置了这片土地开发出来的商品住房要限定在一定的价格水平范围内。同时也要求,这片土地出让后,建起来的商品住房应该以中小套型为主,甚至都是中小套型,这样就有一个这种商品住房和不限价的普通商品住房之间的差异。因此从一些城市的实践来看,在推动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时,对供应限价房的家庭提出了限制性的要求。同时,也对这种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环节提出了限制条件。因此,我理解,限价房第一个实现的目标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商品住房价格的一种调控手段。 [齐骥]:第二,它确确实实可以满足一些用于自用的,不是投资的,更不是投机的,是当地居民购买的,不是跨地购买的,对于这类家庭提供一些适合他们消费能力和水平的商品住房的供应。我想,这恐怕是目前大家对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一个认识。 [科技日报记者]:谢谢。我是科技日报的记者。我想问齐副部长一个问题,陆大道院士曾经就我国城市化大跃进问题上书国务院,请问齐部长您如何评价我国城市化建设的速度。对于现在盲目追求大规模、高标准的,包括严重浪费土地的这种问题,建设部将采取哪些措施加以限制?谢谢。 [齐骥]:关于快速城镇化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题目。我回答您也只能是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这两个相对来说比较窄的领域来回答。 [齐骥]:据统计,目前每年大约有1200万到1300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要进城务工,这本身就对城镇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客观上的要求。我举一个例子,在过去的年代里面,我们在进行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时候,都是以本行政辖区内的户籍人口为基数,比如说,我们提出每万名城市居民应该拥有11辆公交车,那么这一万名城市居民指的是户籍城市居民。因此,按照这样的计划来配置的公用设施就感觉到不够用。比如公交车比较拥挤,为什么?实际在这个城市里生活的人数远远不止户籍人口的统计数。所以,我们在考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公用设施配备的时候,我们已经注意到在这个城市当中实际使用这些设施的人数。同时,我们在城乡规划的过程中,也逐步地引入了统筹协调这样科学发展的理念。 [齐骥]:我相信,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这种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是大势所趋。面对这样一个客观存在的情况,我们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地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同时,不断地完善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得生活在这个城市当中的,不论是老居民还是新市民,都能够享受到城市设施给他们生活带来的便利。 [祝寿臣]:我看签名本上路透社的记者来得非常早,不知道路透社的记者有没有什么问题? [路透社记者]:谢谢主持人,也谢谢沈司长。我是路透社记者。我想问一下,这次整个建设部给的材料中专门提到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但是原来国土调整政策的延续好像一点都没有提。我想问一下,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建设部现在也进行了大规模改革,你们的职能变了以后你们的工作职责也会跟着变?是不是建设部关注的重点,你们主要是负责廉租房和低收入人群的住房?还有国土调控政策还会继续执行吗?谢谢。 [齐骥]:住房和房地产市场,我理解它们是有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的,涉及到住房,在这次人大会议上国务院作出的《关于机构改革调整的说明》中已经提到,作为政府,我们要制定住房政策和规划。在同一个说明当中也提到了新组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齐骥]:我理解,作为一个政府,特别是作为住房的政府部门,我们首要的工作就是制定一个符合中国目前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符合中国人多地少、资源有限这么一个实际情况的住房政策体系。在这个体系当中,确确实实应该突出的是做好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也就是大多数市民住房问题的规划和政策的制定。同时,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产业,我刚刚在开场白中提到,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它在GDP总量当中所占的比重也都决定了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齐骥]:因此,我认为在新的部门当中,对于房地产的运行,对房地产的调控仍然是我们一项重要的工作责任。 [北京青年报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北京青年报的记者。我想请问齐先生,对已经建成的城市当中的小产权房,建设部有没有一个处理的意见?是不是允许他们办齐手续后转变成为合理的住房?还是对小产权房我们有其他的处理措施,或者是拆除等其他的处理措施?谢谢。 [齐骥]:这个问题我看星期五的《北京青年报》和《北京晚报》都登了。在这里举行的那一场国土资源部的新闻发布会上也都谈到了。既然这位记者又问到了这个问题,我就简单说一下。 [齐骥]: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性质的土地上建的住宅。那么作为集体土地上建的住宅,本应是农民的宅基地,作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成员在本集体组织土地上建的房子。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发生了一些在集体土地上、在农民的宅基地上建造一些不给宅基地主人和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人来租住的现象,我想你指的应该是这些。 [齐骥]:首先,国家的土地法、国家政策是明确的,农民的宅基地是在集体组织上无偿划给农民建自己用房的,那么这个房子是不能够在集体组织以外进行流通的。现在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看国土资源部的部长讲得很好,他们会继续地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 [中国煤炭报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煤炭报的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齐副部长。据我们了解,在煤矿,特别是老矿区,有很多煤矿职工仍然住在棚户区,请问齐部长,建设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是否有时间表?谢谢。 [齐骥]:在过去的几年当中,有些矿区和工业比较集中的居住区进行了大量的棚户区改造工程,特别是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在过去的两三年当中对于棚户区改造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那么在国内其他一些省份,包括一些资源型的城市,当资源开发到一定程度以后,确确实实有一些早年建的、条件简陋的简易居民区。 [齐骥]:我认为,各个地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这些棚户区的改造都有计划。从建设部来讲,我们正在积极地推广辽宁、吉林省在棚户区改造所取得的经验。 [齐骥]:至于时间表来讲我现在不好说,但是我们在要求各个城市,在进行住房建设规划的时候,地方的政府主管部门会把棚户区的改造列入到议程当中来,制定好计划,逐步,甚至是加快地加以改造。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谢谢。我是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沈司长,姜部长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我们也要防止房价过快过猛地下降,如何衡量这个标准?如果真的出现了这个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应对?第二个问题问侯司长,到2010年要解决1000万户低收入困难住房家庭,那么据测算这需要多少资金?我们现有的渠道能解决多少?还有一些地方在探索住房债券和融资渠道,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谢谢。 [沈建忠]:过快、过猛这个标准确实不好定,但是这几年房价上涨过快,特别是部分地区上涨过快,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实际上这几年围绕着市场的稳定发展出台了相应的调控措施,“国八条”也好、“国六条”也好,包括去年的24号文件,都是围绕着这样一个目标在推行。 [沈建忠]:如何防止房价的大起大落,把这些调控的政策、措施归纳成几句话来说的话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要明确政府的责任,要把价格的管理、监管纳入到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实行问责制。因为房价的地域性很强,地方政府必须,也包括各级政府必须负有相应的责任,出了问题就要追究。 [沈建忠]:二、采取综合性的措施来治理。着眼于供求关系的调解和平衡。也就是我们2003年就提出的调控目标,就是三个基本平衡,即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使得价格的水平与多数群体的支付能力相适应。所谓的综合性措施我们已经讲到了,包括土地方面、信贷方面和税收方面,都会采取各项措施。大家也注意到了,这几天连续的几场记者招待会上,有很多的部门都已经在这些方面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措施。 [沈建忠]:三、加强市场的监管。供求关系紧张,会出现投机性,甚至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现象,必须要加大市场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前段时间我们部里也开了新闻发布会,也做了这方面的工作,包括去年进行的专项整治,查处了大概近万起的这类案件。其中公开通报批评的就有1800多起。通过这些一些措施,使我们的房价保持相对稳定的势头。 [祝寿臣]:我想给香港记者一个提问机会。 [澳门澳亚卫视记者]:谢谢。你好,我是澳门澳亚卫视的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请问齐副部长,关于“住宅法”的讨论已经进行了很久了,前不久人民大学的300多名博士生联名向“两会”建言说建议将“住宅法”纳入立法规划。那么新成立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不会考虑将“住宅法”纳入立法规划,以及什么时候会出台“住宅法”?谢谢。 [齐骥]:关于住宅法的问题,我可以回答你一个相关的问题,就是在去年的第四季度,建设部就已经开始着手起草或者调研、准备《住房保障条例》,可能和你提到的“住宅法”相当接近。我们先后组织了几次专家讨论会,也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住房保障条例》已经列入了2008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作为新组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我们将会积极地配合国务院的负责立法的部门进行更大范围的调研,了解国内各地在住房保障当中所创造出来的好经验,也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在保障住房方面的成功做法,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相信可能不会用太长的时间这个条例就面世了。 [香港无线电视记者]:谢谢。我是香港无线电视的记者,我想请问沈司长,还是房价的问题。现在深圳、广州等城市房价高度回落了20%、30%左右,现在您认为这是不是一个健康的水平?是不是符合了大众支付能力的水平?还有一个问题,今年像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等这些土地的用地供应会占到整体住宅的70%,对于总体房地产的影响会怎样?因为这方面涉及到商品房的供应可能会有一些的限制,对于整体供求的关系影响怎么样?还有想问一下关于限价房的问题。上个月在广州推出了全国第一个限价房的楼盘,但是销售的结果没有预期那么理想。800多的单位中有100多还没有卖出去,可能这也与广州的楼市的低靡有一定的关系,这个经验对你们今后推出限价房有什么启示呢? [沈建忠]:关于深圳、广州的房价问题,前段时间深圳市方面、广州市方面都对记者这类的提问有相应的答复,我认为他们的答复很好,我在这里就不作过多说明。 [沈建忠]:第二个问题,关于广州的限价房有一部分没有认购的问题,我们也做了专门的调查,实际上情况并不完全是这样,因为有一个摇号的过程,实际上申请的人比较多,后面还有很多人轮候,这是一个方面。当然也有一些值得改进的地方,关于这方面,广州方面已经专门做了新闻发布会,也不需要我再做过多的解释了。 [沈建忠]:关于两个70%,特别是强调了70%的土地供应要满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我想这个政策的实施应该说是很有积极意义的。因为我们国家的土地资源是紧缺的,我们在土地紧缺的情况下应该首先来满足和保证广大群众的基本的住房需求。 [沈建忠]:所以这项政策的实施对于保障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会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从今年开始我们公布的多数城市的住房规划,明确了这样一个措施之后,所产生的市场预期和市场效果来看也证明了这一点。谢谢。 [祝寿臣]: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采访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嘉宾,谢谢各位记者。按照大会进程,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的集体采访活动到此全部结束,再次感谢各位记者。再见!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此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参与。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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