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次拒就业拟取消低保资格(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03:14 华龙网-重庆商报

  承担义务

  不参加公益劳动取消领取

  为了防止低保养“懒汉”,避免低收入群体产生“劳动就业不如吃低保”想法,草案也规定了“吃低保”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市居民应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失业登记。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街道、社区介绍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连续两次拒绝就业。

  同时,有劳动能力的享受低保的城市居民,应参加所在地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拒不参加的,取消其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法律责任

  开假证明骗保责任人要受罚

  草案规定,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审批办理的,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故意刁难拒绝办理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低保的,给予批评或解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经查实,低保申请人员骗保的,追回其冒领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草案还专设条款规定,为申请人申请低保待遇出具虚假证明的,由当地民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给予行政处分。

  为加强低保的相互监督,市人大内司委建议增加一款,对低保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骗保行为的举报进行奖励的制度。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聂飞 实习生 吴治文采写

  实施难点

  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

  家庭收入怎么计算,哪些条件不能“吃低保”,一直备受争论。昨天,市民政局局长刘涛谈到,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是家庭收入准确核查存在很大难度;二是具体情况太多,无法全部罗列在法律中;三是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变化,原先一些不能“吃低保”的规定已明显不合理,比如使用手机、空调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

  为此,草案对计入和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除常规能核定的外,还增加“弹性”条款,授权市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一些排除性规定并公布实施。

  观点交锋

  逾期不领视为主动放弃?

  草案规定:自发放之日起,享受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个月不领取的,属自动放弃,民政部门应按程序办理停发手续。

  市人大内司委:逾期不领取低保救助金属主动放弃的规定,“于法无据”,建议删去。

  区县低保标准谁来制定?

  草案规定:各区县依据市政府指导标准,再根据地区情况制定标准。

  市人大内司委:这会因缺乏统一标准约束,导致各区低保标准都往“低处”看齐。建议直接由市政府按照“地区有别”的原则分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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