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3·14”死亡群众家属 将获得20万抚恤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30日02:10 东南快报

  西藏自治区政府前日发布公告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在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死亡的18名无辜群众家属给予特殊抚恤金,特殊抚恤金额为每人2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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