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灾民”生活令人担忧 未来更难以预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07:13 新华网
“生态灾民”生活令人担忧未来更难以预料
  陕西省神木县店塔镇红旗村秦家燕湾村民小组原址上山体,因煤炭采空而裂缝(2月17日摄)。新华社记者 陈钢 摄

“生态灾民”生活令人担忧未来更难以预料
  陕西省神木县店塔镇红旗村秦家燕湾村民小组原址上的房屋,因煤炭采空而废弃(2月17日摄)。新华社记者 陈钢 摄

“生态灾民”生活令人担忧未来更难以预料
  陕西省神木县店塔镇红旗村秦家燕湾村民小组原址上的房屋,因煤炭采空而倒塌(2月17日摄)。新华社记者 陈钢 摄

  难以想像的未来

  据神木县政府统计,10多年来,全县累计给矿区投入“三农”资金近3亿元,用于修建乡村公路、人畜饮水工程,以及对群众生活的补贴。然而记者采访了解到,这些投资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塌陷区治理和生态环境恢复的需要。

  更重要的是,目前地方政府和煤炭企业对采煤塌陷区的治理,基本上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缺乏对采空区、塌陷区生态治理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措施,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矿区生态破坏。

  一些受灾群众认为,无论中央企业还是地方企业,其煤炭开采都使地方政府大大受益,地方财政收入才得以迅速增长。现在,神木县财政收入名列陕西第一位,又是生态治理第一责任人,就应该拿出更多的资金为人民谋利益,特别是要制定长远的规划,想方设法解决塌陷区群众的后顾之忧,而不能以“企业补偿标准低”来推卸责任。

  更主要的是,不仅当前的“生态灾民”生活令人担忧,这个地区未来人们的生活更是难以预料。据神木县农工部副部长高增刚说,按照现在的开采速度,再过30年左右,神木的煤炭经济将会走向衰落。这意味着,那时,将有越来越多沦为“生态灾民”的群众,他们将靠什么来维持生活呢?

  高增刚说,煤矿开采形成的“生态灾民”,失去了生产资料、生活保障。他们眼下得到的补偿总有“坐吃山空”的时候,如何解决其长远的生产、生活问题,需要政府和煤矿企业共同努力,尽快建立扶助机制。

  我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开采矿产资源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条规定:“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这些法律条文,对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范围、程度、赔偿方式、标准等没有统一具体的规定,当地质灾害出现后,仅能采取协商赔偿的办法,使许多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导致“谁破坏、谁治理、谁赔偿”的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榆林市委政研室副主任王维荣说,相关部门应该尽快研究确定资源开采生态补偿的标准、主体、途径、对象、方式,以及监督管理等具体政策和法律,切实解决矿产开采生态治理主体不明确、投入不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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