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调查显示超五成中国人愿捐献遗体(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4日14:14 国际先驱导报
上海福寿园遗体捐献纪念碑前,一名祭奠者献上鲜花。 调查显示,想捐献者与不想捐献者的比例相当;近五成被调查者赞同“让捐献者亲属获得一定补偿” 国际先驱导报实习记者谢昕发自北京 “老头子,学生们来看你了。”清明节前夕,在北京长青园骨灰林,一位老人看着遗体捐献者纪念碑上老伴的名字,擦拭着眼角的泪水。在她的身后,几百名北京医学院的学生,向纪念碑上736名遗体捐献者的名字鞠躬致敬。 据统计,全中国登记的自愿捐献遗体的志愿者只有5万多人,实际捐献者更是少之又少。自1998年上海市人大将《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列入地方性立法计划,如今10年过去,中国遗体捐献情况如何?民众观念又有何变化?截止4月2日12时,共有1704名网友参加了《国际先驱导报》联合新浪网展开的网上调查。 体制不规范是最大障碍 面对“你是否考虑过遗体捐献”的问题,超过五成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考虑过,并准备自愿捐献”。重庆的教师周先生说:“我的家人很支持我,他们都很开通。” 近三成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考虑过,但并不准备捐献”。浙江温州一位姓黄的医生说:“中国器官移植体制并不规范。” 近两成的被调查者选择“从不考虑”。成都的胡先生担心医院将遗体当作商品出售。 谈到“自愿捐献遗体的最大顾虑”,大多数被调查者“担心遗体器官被滥用甚至买卖”和“缺乏配套法规,实施程序不明了”。长沙一位姓田的大学生说:“曾经看到报道,美国加州一个医院将捐献遗体丢弃于荒郊野外,有点害怕。” “物质补偿”受到关注 面对“你认为何种措施可以鼓励自愿捐献遗体”这个问题,七成多的被调查者呼吁“尽快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和保护”。兰州的陈老师说:“我不知道法律对于捐献过程有什么保护。” 近五成的被调查者赞同“让捐献者亲属获得一定补偿”。成都的胡先生说:“对于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应当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两成多的人支持“给予捐献者更多的物质实惠”。杭州的黄先生说:“完全免费提供遗体,遗体会被不当回事。如果遗体有了一定成本,医疗机构会更重视。” 从“纪念碑”到“纪念月” 据《国际先驱导报》了解,社会各界对遗体捐献者的精神鼓励措施在增加。 上海福寿园是全国第一座红十字遗体捐献者纪念碑所在地。经理王斓告诉记者,该公共墓园几乎每年都会有新方案推动遗体捐献。从2002年建成捐献者纪念碑到2003年设立全国第一座遗体捐献纪念馆,再到2006年遗体捐献者纪念网站的开通。今年,他们提出了将3月作为遗体捐献“纪念月”的活动。王斓说,“每年3月人们就会自发来这里进行祭拜,这已经成为大众自发行为”,福寿园有许多墓地,但捐献者纪念碑前的菊花总是最多。 “物质补偿”有违法嫌疑 专家表示,有偿买卖遗体是中国政策不允许的,世界各国在遗体捐献上也都秉承自愿无偿原则 国际先驱导报实习记者杨洋发自北京 带着相关调查数据,《国际先驱导报》邀请关注遗体捐献的专业人士予以解读。 遗体并无商业价值 七成多被调查者担心捐献的遗体会被买卖滥用,北京大学医学部遗体捐赠站的负责人金铎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这种顾虑不必存在。” 他指出,遗体捐献不像器官移植,人死后,遗体中的主要组织不能再次活体利用,因此不存在商业交易的可能。所谓“黑市”买卖的器官通常是活体器官或尚能医用的器官。 对于遗体用途,捐献者家属是否有充分知情权?金铎表示,医疗机构会非常明确地告诉捐献者及家属,遗体将用于局部解剖和系统标本制作两方面,最终保留不会十分完整,火化后骨灰不再交付家属。一旦捐献者和家属同意,医疗机构就与捐献者及家属签订协议,并提供免费的法律公证,授予捐赠者荣誉证书。捐献者去世后,由签字家属即执行人电话通知医疗机构。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