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有违无偿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4日14:14 国际先驱导报

  法律介入尚存难点

  北京红十字会遗体捐献工作负责人陈波告诉《国际先驱导报》,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使器官移植有了法律依据。但是,器官移植只是遗体捐献诸多作用的一方面,遗体捐献的更大作用体现在医学研究方面,而与这方面有关的全国性法规并未出台。

  金铎分析,捐献遗体一般只用于临床教学,本身不是全社会的需求,想要立法就需要各大医疗机构院校联合提案。但在现今医学院校的教育改革中,临床解剖课程尚未受到很好重视,短时间内立法出台可能性不大。

  另外,遗体捐赠的立法通常是为防止捐献方亲属毁约。但金铎认为,在中国这样的传统社会中,以法律形式强制保障捐献执行,对悲痛的家属提起诉讼,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补偿有违无偿原则

  调查中,有一半以上调查者希望给予遗体捐献者家属一定补偿,但据北京红十字会的陈波表示,有偿买卖遗体或器官是国家政策法规不允许的,而补偿就有“有偿”的嫌疑,世界各国在遗体捐献上都秉承自愿无偿的原则。

  金铎则认为,真正“补偿”亲属的方法应该是良好的善后措施。据介绍,台湾和大陆在对待死者的传统观念上基本一致,但台湾对所捐遗体的保护、尊重和善后工作做得更好。

  在台湾,被捐赠的遗体不仅受到普通安葬者所有的仪式,还受到医学院校和社会的更高待遇,遗体的迎接与发丧都由医学院负责人亲自出马,还有相当规模的车队护送,这令捐赠者及亲属获得很高的道德满足感。在台湾遗体善后工作中,亲属甚至在遗体使用完毕后仍有权视察。这种知情权的保障,为亲属解除了遗体滥用方面的担忧。

  金铎承认,与台湾相比,大陆所捐遗体使用频率高,通常不能保障其最后完整性,加之资金不足,难以提供高规格善后待遇。这为大陆遗体捐献工作带来一定难处。

  志愿者:我已准备好

  国际先驱导报实习记者谢昕发自北京 整个3月,上海福寿园内2米高的纪念碑前,祭扫者络绎不绝,这座纪念碑上刻着3000多位上海市已经实现遗体捐献志愿者的姓名。

  祭奠者中包括已注册准备捐献遗体的志愿者,上海钢铁公司街道办的尹女士就是其中之一。日前,她接受了《国际先驱导报》的电话采访。

  尹女士2002年与红十字会签订遗体捐献表,2005年签订角膜捐献表。谈到捐献原因,尹女士说一次座谈会对她影响很大:“一位老妈妈说了这样的话‘不与活人争块地,可为医学做贡献’。”

  她说:“我当过10年赤脚医生,知道遗体对于医学研究的重要。丈夫不反对也不支持,女儿和其他家人支持。”

  尹女士还曾对女儿打趣说:“你以后不用去纪念碑给我扫墓,怪麻烦的。直接在网上发个祝福,送朵花就好了。”

  在尹女士身边还有不少志愿者。尹女士加入的遗体捐献联谊会,有200多名成员,包括残疾人、医生、护士和教师等。她说,这个组织就像大家庭一样,当有人履行捐献后,组织中其他人都要去捐献者家里探望。

  尹女士说,组织内流行一句话:“活着就开开心心,走时也快快乐乐”。而她这样评价自愿捐献行为:一份普通的表格,谁都能领取、填写;这是一份特殊的声明,它承载着生者对于身后的承诺。

  日本小女子一人救七命

  国际先驱导报实习记者吾夏琳发自北京 “妈妈你不需要我了吧?听说你要捐献遗体……”这是去年在日本上映的电影《眉山》中的台词。癌症晚期的母亲在没有跟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决定捐献遗体,女儿在不解中发出以上感慨。

  电影中的女儿不能理解,但是电影外,大批日本人已加入遗体捐献者行列。东京87所大学加盟的“笃志解剖联合会”于今年3月发布的数据显示:已注册志愿捐献遗体的人数接近22万人,这个数字是20年前的两倍。

  俞女士现在东京大学就读医学博士。“我在国内做解剖实验那会儿,一个手术台要站10个人。死一个人,附近县城的医学院都来抢遗体。”俞女士回忆说。“与中国教学用遗体紧缺情况相比,日本的情况好得多。”

  她以亲身感受向《国际先驱导报》分析原因时说,社会认同是日本遗体捐献事业的重要动力,财团和民间团体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

  日本成立了脏器移植中心,该中心是财团法人。为方便人们进行遗体捐献登记,该中心在许多公共场合安放了脏器提供意愿卡。人们在医院、保健所、政府机关,甚至商店都能看到。

  在东京大学附属医院最近的病例中,一个年轻女子的遗体移植出的活体器官救活了7个人的生命。事实上,她的母亲并不知道女儿在脏器提供意愿卡上签了名:“我只知道大女儿填卡愿意捐献遗体,想不到二女儿也填了卡。”

  日本法律对遗体捐赠的原则与欧洲有所不同。英国国会1952年通过的器官移植法规定,只要死者或家属事前不反对,医生就可以提取器官;法国1947年通过相似法律。而日本立法则以限制为主:首先,政府对遗体捐献者并没有物质奖励,否则会被其他人群认为不公正;另外,法律限制儿童注册捐献遗体。日本法律规定,15周岁以上公民才允许登记捐献。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对捐献者与受赠者的个人信息都加以保护。

  在执行过程中,许多国家的病人只要付钱,就可以优先享受器官移植手术,而日本医院严格按照先后次序来决定谁优先获得器官移植。

  精彩推荐《国际先驱导报》博客:blog.sina.com.cn/m/xq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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