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调处民告官机构调查:向公家讨说法不再费劲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8:17 法制日报

  没有底线的底线

  只要是行政争议就受理

  “当您下定决心状告政府时,会有各种原因:可能是我们的法律政策宣传不到位,未能取得您的理解;可能是政府机关没能依法行政或不作为,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也可能是政府机关没能一视同仁,您觉得不公平……无论是哪种情况,我们都真诚的希望,在您正式与政府机关对簿公堂之前,请给我们之间一个沟通与交流的机会。”

  上述文字,是海淀区行政争议调处接待室的一段“自我介绍”。

  “我们认为,只要是行政争议,当事人自愿找上门来,调处室就没有推出去的理由。”王德道说。

  这就是说,涉及海淀区政府所属的全部行政机关的行政争议,只要未经诉讼与复议,海淀区政府都欢迎当事人申请调解。

  据介绍,从目前办理的争议案件情况看,调处案件基本覆盖了当前易发生行政争议的领域,如房屋拆迁、劳动权益保障、物业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综合管理等。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接待室调处的案件主要有三类情况:接待中发现行政机关确实存在明显违法行为的,调处室便马上督促执法机关撤销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当事人不接受的(这种情况不少),调处室的主要工作就是耐心说明与解释,消除申请人对行政机关的误解与抵触;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申请人也有一定理由的,调处室会尽量通过综合协调手段解决问题。

  在调处室,记者听到了这样一件事:一家公司的两名员工醉酒后乘出租车,与出租车司机争执起来。民警介入后,他们又把民警打伤了,结果两人被拘留。公司老板嫌烦,决定开除他俩。两名酗酒者害怕丢了工作,就打算告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处罚不当。调处室接待人员听了这些情况后,一方面让他们认识到处罚他们是合法合理的,另一方面,又帮助他们主动联系被打民警和公司老板,坐在一起沟通沟通,结果公司决定接着聘用他们,他们痛快认错也不再乱告了。

  王德道说:“行政调处手段相当灵活,一些复议、诉讼不受理的行政争议,如果能调处的我们也会尽量调处。”

  最有说服力的评价

  向公家讨说法不再费劲

  如何看待政府免费调处行政争议这一新作法呢?

  “行政调解是一种解决行政纠纷的非常好的机制,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做了很好的探索。”国务院法制办研究中心主任李岳德到行政争议调处现场调研时这样说。

  北京市法制办副主任王荣梅认为,行政争议调处接待室的运行,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种有效尝试,“有必要在全市推广”。

  这种做法也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振清的充分肯定。他的评价是:这对追求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的统一,对构建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刘飞说:“政府开展行政调处,在一定范围内弥补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尤其对一些历史遗留的、行政与民事交织的以及没有明确规范的行政争议问题,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可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同样认可此举。他认为,政府进行行政调处的灵活,正是生命力所在。

  而亲身感受到政府免费调处行政争议的王新国,则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政府行政效率在提高”。他说,希望政府法制部门能更大地发挥监督与制约功能,让更多的老百姓可以不那么费劲地“与公家讨说法”。

  本报北京4月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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