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援案:一出政客与掮客的罗生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0日18:50 中国新闻周刊

  一场被称为世纪骗局的政治事件,折射出台湾“金援外交”的末路

  ★ 本刊记者/王艳

  “世上再没有比民进党当局更丢脸的执政者了。在位的最后20天,他们都无法平静捱过。”台北的自由撰稿人林先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5月2日,林先生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一幕:台湾“外交部长”黄志芳神情肃穆地说,“中华民国”被两个“叛徒”以协办“建交”为名诈骗了高达10亿元新台币。

  官方提供“受骗”版本

  按照台湾“外交部长”黄志芳的说法,在向社会大众坦白前,他和同事已经被这个案子煎熬了一年多。

  2006年8月,时任台湾“国安会”秘书长的邱义仁指示台“外交部”,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展开“建交谈判”,同时把商人金纪玖介绍给“外交部”,作为谈判的中间人。

  金纪玖的朋友吴思材是后来加入的另一个中间人。他自称直通巴方高层,也声称过去在国民党时期,曾处理过无数次的“机密外交”,早已“熟能生巧”。

  依据口头协议,台“外交部”将3000万美元(约合10亿新台币)汇至金、吴在新加坡华侨银行的联名账户上,并明确其中20万美元是给金、吴的活动经费,其余的钱给巴方。“外交部”与金、吴约定,承诺仅在“外交部”同意下及有关谈判成功后,才能从户头提款。金、吴两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两人就必须无条件返还这笔款项。

  2006年10月10日,巴方代表团准备好“建交公报”抵台。但台“外交部”发现,谈判建交的巴方官员都不是正式官员,于是坚持要求面见巴总理。

  几天后,黄志芳在新加坡见到了巴总理索马雷。索马雷说,巴布亚新几内亚无法与台湾“建交”。感觉苗头不对,黄志芳分别向邱义仁和陈水扁报告,表示“外交部”要把这笔钱追回来。但金纪玖以“建交有望”为由不愿退还款项。

  2006年12月,黄志芳派出部长办公室参事张强生,硬押着金纪玖到新加坡取钱。金纪玖在饭店称要去探视生病的女儿,从此失去音讯。

  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说,金逃跑后不久,黄志芳希望邱义仁动用情报机构追钱,但邱却不理不睬。黄志芳只能亲自飞到美国洛杉矶金纪玖的家里,要金的太太帮助解决这笔“国库”款项。

  直到今年3月15日,吴思材突然通知台“外交部”,说账户里的钱已经不见了。事情急转直下。台“外交部”终于采取司法行动,4月18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起诉金、吴二人,同时请台北检察部门秘密侦办此案。

  但纸包不住火,新加坡《联合早报》掌握了法院资料,第一时间向台湾“外交部”查证这个大丑闻。黄志芳透过幕僚几番游说,希望媒体不要报道相关内容。结果,5月1日,《联合早报》如期刊出了消息。

  抢在台湾媒体被全部惊动前,黄志芳匆忙间找来了各路记者,承认“外交部”被“掮客骗了钱”,并向民众鞠躬道歉。

  于是,林先生才看到了那一幕让他愤怒至今的“剧目”。

  “身为‘外交部长’,我比任何人都知道此事公开后,对台湾可能造成的伤害。过去一年多来,我与‘外交部’同仁可说是心力交瘁,穷尽各种可能办法,试图把这笔钱追回来,最后都不可行,才决定采取法律行动。这是我最不愿看到的结果。”虽然言辞算得上“恳切”,但台湾人却无法原谅黄志芳。

  在黄志芳之后,邱义仁也打破沉默,承认参与,还扯出另一位重量级人物“副国防部长”柯承亨。若不是柯承亨推荐,他也不会起用“不太相熟”的金纪玖。

  一时间,辩解、推诿、设法自保的复杂过程开始了。涉案的民进党官员连连召开记者会,媒体则是每天都有新的“揭露”、新的版本。舆论审判和司法调查中,邱义仁、黄志芳和柯承亨相继辞职。

  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张麟征指出了“官方版本”最大的疑点。“按照惯例,应该由台‘外交部’出面开设信托账户,而不是将公款直接汇到掮客的私人账户。”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