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为法治建设谱路线图 涉基层人大代表竞选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6日03:16 新京报

  路线图

  “这么重要的事情,深圳打破常态未做先说,耐人寻味。”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所说的,是深圳市委市政府公布的两个征求意见稿。

  这两个文件,一个是5月15日公开发布的《深圳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另一个是5月20日公开发布的《深圳近期改革纲要》(下称纲要)。

  文件刚一露面,“深圳将差额选举市长”即成为媒体头条。更为引人注目的是,纲要不仅为民主法治建设谱出路线图,甚至列出了时间表,“这一改革时间为3年”。

  深圳此次谱出改革路线图,和3月末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当地调研密切相关。

  汪洋主要调研了深圳思想解放讨论的情况。他给深圳定位为建设“社会主义示范市”,要求深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在具体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上率先探索,取得突破,积累经验。但他强调,这不是要搞“政治特区”。

  汪洋的讲话很快得到深圳的回应。5月8日,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转段动员会”上表示,深圳要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改革创新方面,真正肩负起特区的使命,勇于实践探索、力争有所作为。

  而《意见》,也是作为深圳解放思想讨论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出现的。

  在《意见》中,人大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排在首位。黄卫平认为,这是此次改革的关键所在。

  深圳市人大的改革目标定得相当具体,涉及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

  例如,人大要恢复法制工作委员会,试行立法专员制度。设立预算委员会,将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并入人大预算委员会,统一审查和监督政府预算、决算和重大投资项目。探索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制。

  在《纲要》中,涉及基层民主的内容引人注目。《纲要》提出,要试行区长差额选举,并提出通过演讲等方式开展竞选,为市长差额选举积累经验。

  据深圳市改革办一位人士透露,《意见》是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起草,《纲要》是由改革办起草。改革办的主任南岭,同时兼任深圳市委和市政府的副秘书长。

  土壤

  事实上,这不是深圳第一次高调推进民主法治创新。

  深圳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徐建表示,和以往根本不同的是,现在所提的改革,“不能伤筋动骨”。

  此次被民间称为“深19条”的《纲要》,内容均在宪法和党章范围内,“可行,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

  5月27日,常务副市长张思平主持一次针对《纲要》的座谈会上。张思平明确向与会者表示,“此次改革是动真的”。

  2003年深圳出现的人大代表竞选现象,似可说明经过20年的发展,深圳已具备推进改革的“土壤”。

  2003年,深圳举行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当时已是市人大代表的肖幼美贴出竞选海报,以社区居民身份参选。

  “我当选市代表就很糊涂,不知道自己怎么当的,很好奇这个过程,就想参选。”肖幼美说。

  事实上,肖幼美能够参选,是经历了一个层层请示的过程。最终罗湖区人大采取了不鼓励也不反对的态度。

  此次改革,深圳也提出要试行区代表竞选。对此,肖幼美认为,深圳可以做得到。“这个城市的包容性、市民的权利意识、参选人的经济条件都提供了可能性。只要把好候选人的关就不会出问题。通过竞选产生的人,才会真正代表选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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