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官员澄清灾区殡仪馆收取高额火化费传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6日10: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6日电 最近有媒体和网民反映,在地震灾区的部分殡仪馆,对地震遇难者遗体火化、骨灰认领收取高额费用的问题,对此,民政部官员表示,民政部在与四川省民政厅、市州民政局进行沟通后,得到的结果并非是如网上所说的那样,里面存在一定的误解。

  民政部今天上午举行汶川地震“三孤”人员救助安置和救灾款物情况发布会。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世峰是在发布会上作出的如上表述。张世峰称,5月12号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对于遗体火化收费问题并没有出台新的政策,因此这些费用是按照过去的有关规定执行的。5月15号开始,四川省灾区许多殡仪馆就开始了退还火化费的工作。从5月17号之后,四川境内火化都免收火化等基本费用。

  张世峰说,6月3号,网民对于四川灾区火化的收费问题提出了一些批评,针对这种情况,民政部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立即与四川省民政厅,包括有的殡葬服务机构直接进行了沟通和联系,对情况进行了了解。

  张世峰表示,对新闻界的舆论监督是十分欢迎的,这是改进工作的一个动力。就四川汶川地震后遗体火化收费问题,由于政策的出台和制定有一个过程,由于这次四川汶川大地震的突发性,在开始的时候很多政策是根据情况逐步制定和完善的。

  张世峰介绍,5月12号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5月13号到15号,当时在四川省内,对于遗体火化收费问题并没有出台新的政策。这是由于当时在灾后主要是紧急抢救,是救命的问题。当时四川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因此这些费用是按照过去的有关规定执行的。5月15号,四川省民政厅根据当时遗体处理的情况,紧急地进行了研究,并且明确了对于震灾中遇难的遗体火化,实行先挂账,暂不收火化费。基于这种规定,从5月15号开始,四川省灾区许多殡仪馆,就开始了退还火化费的工作。

  张世峰举例说,由于北川县没有殡仪馆,在5月13号到15号有一些遗体火化,就是在绵阳市其他殡仪馆进行的。当时绵阳市其他殡仪馆立即开始了向家属退还火化费的工作。但由于联络方面的困难,直到今天退火化费的比例还没有做到百分之百。当时去火化,家属来了直接就可以联系,现在他们离开了,殡仪馆现在的工作非常紧张,同时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向几百个家庭电话沟通火化费的退还,这是相当困难的。

  张世峰称,5月17号,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出台了意见,四川省民政厅接到意见之后,立即根据三部委的意见,实行免收火化等基本费用的规定。从5月17号之后,四川境内火化都要免收火化等基本费用。

  张世峰说,5月13号到5月15号,当时在新的政策没有出台之前,各个殡仪馆都是按照过去的规定收取火化费。如果把这个问题一概看为四川殡仪馆对灾区遗体收取火化费,是不是不合适?这个收费方法在5月13号到15号是存在的,因为新的政策没出台,如果我们不考虑时间关系,把它说成是现在存在的问题,这就严重的违背。所以时间要搞清楚,这个费用是当时什么政策背景下收取的。要了解这点,很多问题就能够解决。

  张世峰还指出,火化的项目很多,我们所说的火化是最基本的。比如说现在四川每一个遗体火化的同时,还要送300块钱的骨灰盒。如果家属说不要300元的骨灰盒,要3万的,到时候殡仪馆给了家属3万的,家属不进行补差是不行的。所以政策规定免征基本费用。有的费用是个性化的要求,就说不符合三部委文件的规定。三部委文件规定基本费用实行补差,这并不是不人性化,恰恰是考虑到社会的公平,有特殊需要就必须满足,在当前灾情特别紧张的情况下,有时是很难满足。(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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