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突破性提出党内民主差额选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8日18:05 北京科技报
深圳突破性提出党内民主差额选举
深圳作为最早的经济特区,它的城市定位不但是经济改革的先锋,也是各项改革的试验田。

  《改革纲要》中第一部分就是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其中突破性的提出了实行党内民主差额选举、增加政协界别、司法独立、加强社会组织、反对腐败等内容。

  关于党内民主,《改革纲要》提出,在党内选举中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完善市、区两级党委差额选举制度,并适当扩大差额数量,允许参选人(包括自荐和党员联名推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竞选活动。另外,还将建立健全党内质询和罢免机制,开展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过错罢免的试点。

  对此,杨立勋指出,以前我们的干部从提名、考察、推荐到正式选举,多是等额决定的,而一些地方常委会又存在少数人或个别人说了算的现象。致使党政一把手的选举成了变相的任命制。再加上选拔过程缺乏公开性,人民群众难以参与选拔过程,使得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吏治腐败问题难以根治。

  而差额选举不仅符合民主的涵义,可以提高候选人的竞争性,进而促进所有候选人平时的工作表现;代表们在差额选举中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更能体现民主。

  就在不久前,深圳市福田区委书记、深圳市科协主席的选举就采取二选一的差额选举,深圳市妇联主席采取了三选一的方式。这些候选人都是由市委常委会投票选出来的,之后在单位进行了施政演说,经过再次投票才选了出来。难怪,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开玩笑的说:“差额选举的改革就是革我的命”。

  那么政治体制改革为何要从党内民主开始呢?汪玉凯说,党所追求的是平稳的、可控的改革。共产党主导的改革,更可能从里向外改,从党内民主开始容易控制。比如:党内差额选举,加大监督力度等,这样循序渐进,内外互动,才能推动改革前进。

  汪玉凯认为,这是中国改革的特点,所以要给中国改革以时间和空间,在它的空间之中,只要它往前推进就好,最担心的是有空间也不推进。所以只能是内生性改革,内部制度生成改革,从党内开始改革,逐步解决党内腐败和党内民主的问题,然后逐步向社会扩大。

  《改革纲要》还提出区级人大代表将部分直选。指出在区级人大换届或代表补选中,开展部分区人大代表的直接竞选,增强民意基础。

  汪玉凯说,其实直选早在村官选举中就采用了,也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广东“村官”直选试点工作中就曾发生过一件很有代表性的事。一位人大代表竞选村委会主任时败给对手——一位普通村民。村民对选举结果很满意,说:“这回是真正把民主选举权交给了群众,我们村更有希望了!”这位人大代表当过20多年的村干部,为什么会败给一位普通村民呢?用村民的话说:“他这几年确实做出不少成绩,但是随着荣誉增多,名气增大,他也离群众远了。”

  与村官直选一样,基层人大代表谁好谁坏,谁为群众着想,谁为自家打算,群众心中都有一杆秤。因此,由群众直选的基层人大代表最有群众基础,最能体现群众的意愿。

  《改革纲要》中还提到了增加和调整政协界别的内容。提出探索在政协内部根据不同界别和利益团体组成不同的功能组别,新增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界别,把新的社会阶层和各方面代表人士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充分反映社会不同阶层的意见和要求。

  对此,杨立勋指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越来越多。比如经济管理人员、私营企业主、律师、农民工等阶层。目前深圳经理人员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在各阶层中占的比例分别达到6.15%和3.08%,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布,2005年度深圳律师行业总收入达13.7亿元。

  “这些新兴阶层在政协内如果没有人来代表,他们就会在体制外寻找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另外,深圳是一个移民城市,在全市1200万人口中,户籍人口只有200万人。剩下的1000万人口同样为深圳创造着财富和价值,他们的权益一样需要保护和尊重,他们的声音也需要政府倾听。” 杨立勋说。

  对于《改革纲要》探索的法官独立审判制度,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杨立勋说,我国一直在强调司法独立,但是在现实中往往很难实现。这主要是由于法院、检察院的财权、人事权都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法官、检察官都是地方政府提名任命的,让下属独立于上级确实不太现实。

  深圳如果能建立健全法官独立审判制度,这是对法律精神的一种尊重,可以使得法官摆脱行政的干扰和约束。要建立法官独立审判制度,需要在法官的挑选,法官的来源上进行配套改革,学生从学校毕业不能就直接到法院当法官,在西方国家,法官来源也包括有经验、品行好的律师,法官具有较高素质是独立审判的前提。同时,建立法官监督机制,使其贯穿到整个审判之中。

  而在吸取了此次四川地震灾害中社会组织发展不畅的教训后,《改革纲要》提出,要研究制定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性非盈利组织方面的法规;培育和发展基层社会组织,发挥其在基层自治和维护合法权益中的作用;改善各级工会的运转方式,使其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杨立勋说,我国企业中的工会长期以来扮演的是活动型工会的角色,而不像西方国家企业的维权型工会。工会往往在企业的领导下,组织各种活动,为企业的生产服务,企业的工会主席也是由企业领导任命的,同时是企业党委成员。这样的工会在职工权益与企业发生冲突时,显然不可能站在职工的立场维权。

  另外,一个社会要稳定发展,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三点的支撑。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说要小政府、大社会,但是政府精简下来的职能没有人接着,原因就是社会组织太少。目前,我国的社会组织数量只是法国的1/90。

  针对腐败问题日益严重,《改革纲要》提出借鉴香港廉政公署模式,研究创新反腐廉政的工作机构和运作模式。通过特区立法赋予其必要的权限,拓展监督的范围和职能,授予必要的手段,加大反腐廉政工作力度。

  兼职深圳市检察院执行委员的杨立勋曾考察过香港廉政公署。他认为香港廉政公署的权威、效率和技术确实值得我们借鉴,但我们的反贪机构已经很多,比如纪委、反贪局、检察院等,如果都整合成一个机构,未必会有很高的效率。

  尽管这次《改革纲要》在政治体制领域有不少突破,但汪玉凯认为,改革将遇到很大阻力。因为中国改革最基本的一个特点是一个渐进式的改革,好改的都改了,越到后面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涉及的利益关系也更加复杂。

  比如为了让国有企业走向市场,1997年推出减员增效、下岗分流措施,这一调整使相当一批熟练工人和管理者无法在原有的岗位上继续为自身和为社会工作。虽然从根本上说,减员增效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是,下岗失业必然给这些人带来生活困难。如果连职工的眼前利益都不予保证,那么长远利益也很难得到保证。

  可见改革使国民生活水平总体上有了很大提高,但无法使每个人同等受益,同时受益,有些人的利益还可能受到损害。

  所以在大体制没有改变的前提下,进行微观的改变,肯定会引起不同利益的冲突。此外,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制度设计,不是一两个小事件就可以推动的。而且这些改革举措实施的后续问题也需要考虑,比如实行差额选举后,没竞选上的人将何去何从等等。

  尽管如此,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教授却抱着乐观的态度。他认为,近100多年来,中国虽然经过多次大大小小的民主启蒙和民主斗争,但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民主在中国并没有真正推行过。

  因此,不容否认,中国老百姓的民主意识和民主习惯一直没有形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我国的民主进程,但是,由于在我们一些人头脑里还存在集权意识,在一些人身上还存在官僚作风,不仅意识形态领域里对民主的宣传不够,教育不够,而且由于高高在上的“官本位”思潮的泛滥,因而使得百姓的民主思维习惯一时还尚未形成。

  政治体制改革虽然有些阻力,但改革的推进将使人们熟悉民主选举过程,养成民主的习惯,这种改变虽然缓慢,但是影响却十分巨大。改革的这个过程中即使出现一些问题,也是民主进程必须要付出的代价。这次《改革纲要》征求意见只有短短4天时间,这也充分显示出有关部门推动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