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就东海共同开发达成共识是过渡性安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9日17:37 中国新闻网
中日就东海共同开发达成共识是过渡性安排
中日共同开发区块示意图。(来源:外交部网站)

  中新网北京6月19日电 (记者 齐彬) 中国副外长武大伟十九日强调,中日双方最近就东海问题达成的共同开发共识,只是一种过渡性安排,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仍需要双方今后通过谈判加以解决。

  武大伟指出,在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上,中方主张按自然延伸原则解决,日方则主张以“中间线”划分,这个争议短时间内难以解决。

  他说,如果不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任凭东海问题升温,势必干扰中日关系大局。为了使中日关系能够顺畅地向前发展,双方决心在不涉及主权权益问题的情况下,作出过渡性安排,避免这一问题成为影响中日关系稳定发展的障碍。

  武大伟表示,早在三十年前,中国领导人在解决海洋权益问题上,就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构想。中日双方就共同开发达成的共识,就是这一构想的具体实践,体现了中方的一贯立场。

  武大伟强调,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仍需要双方今后通过谈判加以解决。(完)

    武大伟: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共识有2个重要前提

中日东海问题
 问题由来
    东海是一片由中、日、韩三国领土环绕形成的半封闭海域。东海大陆架位于三国之间,是中国大陆领土的自然延伸。东海大陆架蕴藏着非常丰富的水产、石油、天然气以及稀有矿产资源。
    近年来,我国勘探人员先后在中国东海大陆架上发现了平湖、春晓、残雪、断桥、天外天等7个油气田。[详细]
分歧焦点
中方:中日双方在东海大陆架划界的问题上存在争议,中方一直主张双方应通过外交谈判来解决。日方无视中方的正当立场,试图将其单方面主张的“中间线”强加给中方。中方从未承认,也不会承认。
日方:一直主张采用陆地间等距离中间线来划分中日两国之间的东海大陆架。而依据日本的“中间线”划分法与依据中国主张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划定的日本专属经济区的面积差了约30万平方公里,约相当于3个浙江省的面积。
磋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中日双方应首先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分歧。目前,中日双方都认为,应从两国关系大局出发,积极探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问题,这对双方都有利。
 历次中日东海问题磋商
·第八轮:2007年05月25日 内容不详
·第七轮:2007年03月29日 内容不详
·第六轮:2006年07月09日 内容不详
·第五轮:2006年05月18日 内容不详
·第四轮:2006年03月06日
中方在磋商中提出了新的方案
·第三轮:2005年10月01日
日方提出在“中间线”两侧共同开发的方案
·第二轮:2005年05月30日
双方一致认为应坚持通过对话,平等协商
·第一轮:2004年10月25日
双方同意继续通过磋商和对话寻求解决
 东海问题大事记
·2007年12月,中日两国领导人就东海问题达成四点共识 [详细]
·2005年7月,日本政府授予帝国石油东海油气试采权 [详细]
·2004年7月,日本政府开始在所谓“中间线”以东有争议区域进行油气勘探 [详细]
·2004年6月,中国提议中日两国联合在东海开发天然气田 [详细]
·2004年5月,中国开发春晓气田 [详细]
·1982年,日本向中国提出以“中间线”原则划分中日两国在东海的专有水域
·1970年,中国开始对东海油气资源进行勘探开发 [全部]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