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新任公安局长及政委已赴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4日06:26 中国新闻网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在瓮安“6.28”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局长申贵荣已被免职。新任命的黔南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庞鸿,瓮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胜已于7月3日晚赴任。

  据悉,省委7月3日在贵阳召开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决定严查彻究在瓮安“6.28”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会议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贵州瓮安打砸事件

贵州省委书记:第三次尸检显示死者确系溺水死亡

导读:6月22日,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17岁初中学生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引起不满,最终导致6-28群体性暴力事件发生。事件参与者放火焚烧了该县县委县政府大楼和公安局大楼,百余名警察在事件中受伤,50余名事件参与者被警方控制。

死者及当事人简介

  • 死者:李树芬,女,1991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 当事人: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系死者李树芬男朋友。
  • 当事人: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系王某男朋友。
  • 当事人: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与死者是同班同学、好友,系刘某女朋友,父母为瓮安县贾家坡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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