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公安局新政委局长正式上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4日19:19 新华网

  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4日电(记者 何云江 施雨岑)贵州迅速启动瓮安"6·28"事件干部问责程序,第一批干部处理已有结果。4日凌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及瓮安县委组织部门在瓮安分别宣布任命庞鸿为瓮安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周胜为政委。原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的党内职务已被当地组织部门先行免去。4日上午11时,瓮安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依法律程序任命庞鸿为县公安局局长,原局长申贵荣同时被免职。

  据介绍,庞鸿履新前为贵州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维稳工作经验丰富。今天,他同时被任命为黔南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周胜原在贵州省六盘水市刑侦支队任大队长,现在省公安厅"打黑办"挂职,"打黑"斗争经验丰富。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日前召开的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指出,瓮安"6·28"打砸抢烧突发事件,直接的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强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贵州省委决定严查彻究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同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贵州瓮安打砸事件

贵州省委书记:第三次尸检显示死者确系溺水死亡

导读:6月22日,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17岁初中学生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引起不满,最终导致6-28群体性暴力事件发生。事件参与者放火焚烧了该县县委县政府大楼和公安局大楼,百余名警察在事件中受伤,50余名事件参与者被警方控制。

死者及当事人简介

  • 死者:李树芬,女,1991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 当事人: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系死者李树芬男朋友。
  • 当事人: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系王某男朋友。
  • 当事人: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与死者是同班同学、好友,系刘某女朋友,父母为瓮安县贾家坡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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