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6-28事件现场纪实:老师救援也被打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5日10:30 贵州日报

  “6·28”事件当天,在混乱危险的打砸抢烧现场,瓮安县部分干部群众挺身而出,用血肉之躯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7月4日,部分干部职工对记者讲述了他们的经历。

  严军、周朝富:冲开血路背出受伤民警

  6月28日下午5时许,瓮安县教育局副局长严军接到局长张世德电话,叫他赶紧通知其他教育局干部和各学校班主任赶赴现场,劝阻不明真相的围观学生及家长离开。

  严军到达现场时,看到很多辆车都被推翻,场面十分混乱。20多个公安战士拿着盾牌力阻不法分子闯入大楼。他立刻冲到公安大楼4楼与局领导及公安干警商量对策。

  得知楼下有警察受伤,严军和教育局职工周朝富立马赶到楼下,见一名叫蔡磊的民警躺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几个民警正在用毛巾给他包扎血流不止的头部,情况非常紧急。另一位民警靠在办公桌上,浑身是血。周朝富立刻背着伤势较重的蔡磊往大楼外跑,严军扶着另一名受伤警察也迅速往外跑。刚走到大厅门口,一些拿着刀、棍和锋利武器的不法分子便涌向他们。严军紧紧扶着警察从公安局旁边的巷道往外跑,跑到第二个拐角处时,周朝富和蔡磊被不法分子围住,周朝富奋力保护蔡磊。此时,有几个群众过来帮严军扶着民警继续往外跑,严军则返回帮助周朝富他们。他不停地高喊:“我们都是老师。”一部分人听后退了下去,但马上又有不明身份的人蜂拥而至。一位约20岁的青年跳起来用钢管狠狠地打在周朝富头上。严军赶紧趴在周的身上护卫,紧随着一个不法分子手持马刀向他的右腿砍去,幸亏躲得及时未被砍中。这时又有一名不法分子朝周朝富砍去,幸得一位妇女群众把周朝富推开。严军和很多群众赶紧扶着浑身是血的周朝富往外跑,跑了大约10多米就看到蔡磊还在被围攻。他把周朝富交给好心群众后又回去解救蔡磊。在许多群众的护助下,严军背着蔡磊跑出来把他送上一辆车。

  严军长舒一口气:“后来不法分子认出了我,在后面紧追不舍,我拼命往前跑,跑到县供销社门口才发现那些人没有再追了。这时才感觉身体很不舒服,很快就呕吐了,而且顿时感觉下身发烫,结果发现肛门出血。在简单止血后我便立即给周朝富打电话,得知他已被群众护送到医院治疗。我赶过去时,看见医生正在抢救周朝富,他头部有条4至5厘米宽的裂口,血还在往外流。经检查周朝富颅内出血,现在还有淤血,虽然目前已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病情还有反复。我当天也住进了中医院,检查说是轻微脑震荡,腹部、肠道也受了伤。”

  “面对凶狠的不法分子,周朝富非常英勇,他还是我们从学校借用的一个老师。”严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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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打砸事件

贵州省委书记:第三次尸检显示死者确系溺水死亡

导读:6月22日,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17岁初中学生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引起不满,最终导致6-28群体性暴力事件发生。事件参与者放火焚烧了该县县委县政府大楼和公安局大楼,百余名警察在事件中受伤,50余名事件参与者被警方控制。

死者及当事人简介

  • 死者:李树芬,女,1991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 当事人: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系死者李树芬男朋友。
  • 当事人: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系王某男朋友。
  • 当事人: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与死者是同班同学、好友,系刘某女朋友,父母为瓮安县贾家坡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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