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大队长保卫枪支弹药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5日10:30 贵州日报

  黄成:誓死保卫枪支弹药库

  瓮安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黄成讲述了他与45名民警和协警冒死守卫公安大楼,确保大楼上的枪支库和民警生命安全的经过——

  满天的石头、砖头朝公安局飞过来,公安局大楼的外墙玻璃门被砸碎了。疯狂的人群一下子涌了进来。我将队伍回撤到了二楼。此时,外面的人群越聚越多,几个人开始点火焚烧大厅内的物品,并辱骂、殴打公安民警。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激化,我们再一次选择回撤。一部分不法人员借机哄抢、冲砸一楼户政大厅和巡警大队办公室,抢走了收缴的管制刀具,焚烧了停放在公安局院坝内的车辆,并将汽车抬进大厅焚烧。一时间,整个大厅内浓烟滚滚,烟雾弥漫。他们用更为密集的石块、砖头袭击公安民警,还嚣张地喊“砍死公安局的人”,一次次向公安民警发起攻击。很快,他们攻到了二楼楼梯口,部分民警受伤。这时,如果不果断采取措施,他们冲上三楼的枪库、几十名民警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将会受到严重威胁,后果不堪设想。我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请示现场指挥的庹万平副局长,命令我负责现场处置的全面指挥。我很快将在楼上的45名民警和协警分为3个组:两个现场堵截组,一个机动组。一组由我带队,一组由雍阳派出所所长杨云带队,负责两个楼梯口的堵截任务,确保大楼三楼枪库的绝对安全,机动组由庹万平副局长负责带队,负责增援。

  我立即作战前动员:“同志们,现场局面已经失控,局面很混乱,我们已处于最危险的紧要关头,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作为人民警察,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大家一定要团结一心,死守住这一最后的关卡,只要有一个人活着,决不让暴徒冲上三楼一步,大家有没有信心。”民警们此时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坚定有力地回答:“有!”

  从6月28日16时至6月29日凌晨2时许,历时10个小时,大楼上的全体民警成功堵截了暴徒数十次冲锋,直到增援人员赶到,为全面妥善处理“6.28”突发事件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敖正海、王健:与消防官兵和群众筑人墙

  瓮安县供水有限公司安装队维修员敖正海和王健讲述:

  我们是下午5点钟左右到的现场。哪里有火灾,我们就必须赶赴现场,这是我们的职责。到现场后,看见县公安大楼外围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正在闹事,我们就准备冲进去协助消防官兵灭火,但立刻就有不明身份的人拿着大马刀向我们冲过来,不准我们进去开水灭火,声称谁敢进去就砍死谁。

  这时公安局的民警见很危险就叫我们赶紧退回去,我们只能在外围维持秩序,劝说那些砸烧的人不要再闹了。随后,停放在公安大楼外街道旁的一辆公安局的小车被不法分子推翻,很快地上满是汽油,车的两边都是木房,汽油一旦燃烧后果不堪设想,于是我们赶紧叫消防官兵用消防车上的水稀释汽油。我们和消防官兵立刻在车的四周围了起来,堵住不法分子进入。此时很多不法分子企图往里面冲,幸好很快就有许多群众围在一起帮助我们封堵,才使路面上的汽油得以被迅速处理掉。(杨龙 陈治宽 熊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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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打砸事件

贵州省委书记:第三次尸检显示死者确系溺水死亡

导读:6月22日,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17岁初中学生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引起不满,最终导致6-28群体性暴力事件发生。事件参与者放火焚烧了该县县委县政府大楼和公安局大楼,百余名警察在事件中受伤,50余名事件参与者被警方控制。

死者及当事人简介

  • 死者:李树芬,女,1991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 当事人: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系死者李树芬男朋友。
  • 当事人: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系王某男朋友。
  • 当事人: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与死者是同班同学、好友,系刘某女朋友,父母为瓮安县贾家坡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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