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袭警案背后:警察何以沦陷为弱势群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8日09:47 新世纪周刊

  这是一起令人既感震惊又感困惑的事件。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许,28岁的北京籍男子杨佳持刀闯入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致6名民警死亡,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案件卷宗已移交上海市检察院。在力量极不对等的情况下,一名孤身歹徒竟致多名民警伤亡,严重的暴力袭警事件发生在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的中国十大治安良好城市之一的上海。

  在风险社会的现实生存条件下,“潜危险”常与民警相伴,暴力袭警事件时有发生,调查结果还未呈现,对于警方而言,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在处变不惊的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在此次事件发生后尤显迫切;对于民众,如何在重大案件面前保持足够的耐心,给警方的细致调查以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同样也是一个全新课题。

  暴力袭警后的社会心态

  新世纪周刊:听到这个案件,您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王太元:我很惊异,这是一起很特殊的袭警案件,造成的后果很严重。暴力袭警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中国公共安全领域内长期存在的诸多严重问题中的一个问题。

  新世纪周刊:这些年听暴力袭警都让人觉得不新鲜了,为什么这类事件常有发生?

  王太元:如果从上海这个案例来看,它是一种个人主动地针对警察的袭击行为,不同于暴力抗法。这些年暴力袭警案越来越多,主要有三大类别原因:一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也聚集了许多社会问题和矛盾,这些矛盾偏转到了广泛承担社会管理的公安机关甚至是警察身上。因为警察作为强力执法机构,凡是社会矛盾比较严重和激烈的时候,就可能有警察参与,因此这种矛盾就容易体现在对警察的伤害身上。第二,警察有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一些社会纠纷时不够公开、公平、科学有效,这也可能激化对抗情绪,甚至走向袭警的方向;第三,民众在依法维权渠道不畅、手段不多的情况下,不能科学地区分,往往就走向了“不合法维权”甚至“非法维权”袭击警察的路线。暴力袭警的原因是多种的。

  新世纪周刊:总结袭警案件,这些年出现了哪些新特点?

  王太元:有这样几个特点:从个人突发性抗法向有组织地集体性抗法发展,由口头谩骂、侮辱发展为直接持凶器伤害执法人员;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暴力抗法行为不断增多,诬告陷害、恶意伤害执法民警的投诉不断增多。

  警察何以沦陷为弱势群体

  新世纪周刊:作为执法机关,其自身的安保环境理应是十分严密和戒备的,为什么杨佳在外纵火后没被逮住反而还能深入分局伤及多人?

  王太元:公安部门不同于军队、政府机关,它是最广泛地联系社会问题的窗口之一,它的人文和社会环境都很复杂,不能太开放也不能太封闭,警察在这样的环境里往往变成了弱势群体。如果既要按要求热情接待来访,又要时刻保持对来访的每一个公众高度警惕,这也是很难的。它受的限制很多,要随时拿出应有的武力准备对抗也要判断清楚对方的真实情况。

  上海案例需要进行法庭上的辩论或侦察上的模拟来还原现场,描述杨佳是怎样一步步进去的,否则我们无法谈这其中警察是否做得好还是做得坏,因为我们现在还不清楚细节。

  新世纪周刊:什么原因导致本应属于强势群体的警察,几乎与“弱势群体”联系起来?

  王太元:不能片面地理解。但我想提的是一个硬件设施问题。比如说选址,一个公安分局该建在哪里。闸北分局我带学生去过,地处闹市区,说实话,这就不是一个能动武的地方。严格说,从外部环境上公安局应该设在地处开阔、有一定隔离空间,不要狭窄的地方;内部格局设置也要科学、适当封闭,具体讲诸如:一层设置哪些部门、二层设置哪些;哪些该开放、哪些要封闭;民众办事的通道与民警通道怎么区分、谁在进门的屋子里、谁在远处的屋子里、应急设施(活动的或是固定的) 安置在哪儿等等这些从国际警学的角度来讲都是有具体要求的,但目前我们是难以实现的。

  新世纪周刊:就是说,实际上安保是一个系统工程,里面有很多技术性要求?

  王太元:对,国际警学搞了几百年了,但我们落实得还很差。我们国家还从来没人对整个警务机关的基本建设进行过科学研究,更没有落实这里面的技术规范。大多数地方没有从警务的现实需要出发来科学地利用现有的资金,把警察混同为普通老百姓,把公安机关混同为一般公务机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在突变情况下,基层警察遇险无所适从就不奇怪了。

  设立“袭警罪”保护执法权威

  新世纪周刊:上海袭警事件发生后,有人说:“总不能把公安局等同于幼儿园吧?损失这么惨重,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怎么保护人民群众?”您怎么看这件事所暴露出的一些诸如应急机制不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案件的能力差的问题?

  王太元:在突变情况下,警察的应急是受到空前考验的。一个现场行为事后评价它是失误还是不当,都还要等具体报告出来才能讨论清楚。死伤严重是事实,为什么会这么严重还要再分析。但这种质疑也是一个大问题。

  新世纪周刊:具体怎么讲?

  王太元:一是民警要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这比任何建设都重要。就好比汶川地震中安县桑枣中学叶志平校长的安全意识,很值得学习和借鉴。提高安全意识是既执行复杂危险任务又保证警民双方安全的前提条件。这种意识的提高目前是教育多而训练少、政治法律多而具体操作动作技术少,读文件容易实际操做难。一没时间二没经费,造成了能文不能武、勇敢有余智慧不足的状况。民警要提高自身的素质、要公正执法。

  物质技术保障也很重要。中国警察装备保障的严重不足和方向偏差,是袭警行为日渐增多、危害增大的重要原因。交通、通讯、武器、械具各方面装备的缺乏是明显的,但更严重的问题是装备思想的偏差与保障体制的不完善:装备警察与装备军人有根本区别,汽车、电台、计算机之类工具很需要,枪支、警棍、手铐等限制、攻击性武器器械也需要,但防刺手套、手持盾牌、防刺衣、防弹衣等防护装备,高压水枪、催泪弹、眩光弹、染色弹、网枪等非致命、非伤害装备更重要。在这个基础上强调对一线警察的指导与监督。

  从数量看,中国每1万人只有13名警察,不仅无法与发达国家比,甚至与多数发展中国家也不能比;从结构看,不合理的人事制度与薪酬制度的长期作用,使有限警力的分布严重失衡:机关多,基层少;领导者多,实战者少;城市多,乡村少,西部乡村就更少??这诸多问题,都不是警方自己可以解决的。多数警察没有上过大学,这样的受教育水平当然难于适应当今社会形势。但是,警力严重缺乏而任务不断增加,既没有时间去学习,也没有经费支持他们去学习。

  新世纪周刊:近年来,一些学者多次呼吁设立袭警罪以此来减少暴力袭警案件的发生。

  王太元:其实,设立袭警罪首先是要依法保护法律权威尤其是保护现场执法的权威不受侵害,并不仅仅保护警察。你可以不服从警察的管理,但你不要抗拒,我可以不配合但我不抗法,我可以抗法但我不暴力抗法。它的作用应该是教育和警示公众,规范和设定好袭警罪实际上对有可能进行袭警的人来说是一种提前的预防,避免社会无谓的牺牲。

  新世纪周刊:反过来再分析杨佳的行为,您认为这是一种个人恐怖主义的表现吗?

  王太元:从最近发生的几起事件上来看,随着奥运临近,我们要警惕一些预谋犯罪的人有借奥运即将来临闹事的动机。在眼球社会里,有人就想要耸人听闻,就想吸引公众的目光,想以各种方式出名。杨佳还不算个人恐怖主义,所谓恐怖主义就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实施犯罪造成全社会恐慌,杨佳应该是一种具有恐怖色彩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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